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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峰科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4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6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丽晶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可靠,在所
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国家发展策略、行业
的发展趋势及公司历史数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
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参 见 公 司 2021 年 4 月 24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的《2020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
合有关规则要求,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参 见 公 司 2021 年 4 月 24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的《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有合法、合规性,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参 见 公 司 2021 年 4 月 24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的《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审批手续合法合规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参 见 公 司 2021 年 4 月 24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的《2020 年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 2020 年度薪酬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认为 2021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结合公司及子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定价原则明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参 见 公 司 2021 年 4 月 24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的《关于增加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参 见 公 司 2021 年 4 月 24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的《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
法、有效。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224 人调整
为 220 人,限制性股票总量 1,850.00 万股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710.00 万股保持不变。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参 见 公 司 2021 年 4 月 24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
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
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参 见 公 司 2021 年 4 月 24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