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峰科技:关于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2021-05-22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5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
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 持有公
司股份比例从 9.26%减少至 8.26%。(距前次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8 日披
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减持比例已达到 1%)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 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 及其一致行动人 Light Zone Limited 发
来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名称 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
信息披露义
Suites 2516-2520, Two Pacific, Place 88 Queensway,
务人基本信 地址
HK
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5 月 13 日-2021 年 5 月 20 日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股) (%)
权益变动明 2021 年 5 月
人民币普通
细 大宗交易 13 日 -2021 2,750,000 0.61
股
年 5 月 20 日
集中竞价交易 2021 年 5 月 人民币普通 1,780,000 0.39
1
13 日 -2021 股
年 5 月 20 日
合计 — — 4,530,000 1.00
注:1、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一致行动人 Light Zone Limited 持股数量不变。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
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
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合 计 持 有股
SAIF IV Hong 41,919,094 9.26 37,389,094 8.26
份
Kong (China
其 中 : 无限
Investments)
售 条 件 流通 41,919,094 9.26 37,389,094 8.26
Limited
股股份
合 计 持 有股
1,771,894 0.39 1,771,894 0.39
份
Light Zone
其 中 : 无限
Limited
售 条 件 流通 1,771,894 0.39 1,771,894 0.39
股股份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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