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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峰科技: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2021-10-08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3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1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汤谷良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10月25
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独立董事汤谷良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汤谷良先生,1962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获得财政
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学位。曾任北京工商大学(原北京商学院)会计学院院
长、教授,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
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
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
成对核心人员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0 月 25 日 14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0 月 25 日
   公司此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22 楼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关于公司<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1
         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2
         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
    3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光峰科技关于召开公
   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5)。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1 年 10 月 19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1 日(工作日上午
9:15—12:00,下午 13:15—18:15)。

    (三)征集程序和步骤

    1、请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向征集人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括但
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
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
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
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
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
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20-22 楼
    收件人:严莉
    联系电话:0755-32950536
    邮政编码:518052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
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
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
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
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
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
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
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
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
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
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
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
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汤谷良
             2021 年 10 月 8 日
   附件: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
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
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
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
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汤谷良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1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2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
    3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
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
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