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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峰科技: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2021-10-08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合计获授数
                                              授予价格   授予价格 23   合计获授   合计获授数
                                                                                               量占本激励
序                                          20 元/股限   元/股限制性   的限制性   量占授予限
      姓名      国籍           职务                                                            计划公告日
号                                          制性股票数   股票数量(万   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总
                                                                                               股本总额的
                                              量(万股)        股)        (万股)   数的比例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王英霞     中国       董事、财务总监       -           20.00       20.00       1.90%        0.04%

2     严莉      中国         董事会秘书         -           18.00       18.00       1.71%        0.04%

3     余新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30.00           -         30.00       2.86%        0.07%

4     王霖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20.00           -         20.00       1.90%        0.04%

5    王则钦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20.00           -         20.00       1.90%        0.04%

6    郭祖强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20.00           -         20.00       1.90%        0.04%

                   小计                       90.00         38.00       128.00     12.19%        0.28%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450.00       262.00       712.00     67.81%        1.57%
               (49 人)
                预留部分                      60.00        150.00       210.00     20.00%        0.46%

                   合计                       600.00       450.00      1050.00     100.00%       2.32%


                 二、相关说明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
             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
             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
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
四舍五入所造成。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