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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峰科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0-26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3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0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
部大厦 22 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3

普通股股东人数                                                        2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68,010,64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68,010,64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37.1083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7.108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李屹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
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参会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167,973,228 99.9777 5,800 0.0034 31,613 0.0189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167,973,228 99.9777 5,800 0.0034 31,613 0.0189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167,973,228 99.9777 5,800 0.0034 31,613 0.0189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关于公
         司 <2021
         年第二期
         限制性股
  1      票激励计    1,236,462       97.0630   5,800   0.4553    31,613     2.4817
         划 ( 草
         案)>及其
         摘要的议
         案》
         《关于公
         司 <2021
         年第二期
         限制性股
  2      票激励计    1,236,462       97.0630   5,800   0.4553    31,613     2.4817
         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
         法> 的议
         案》
         《关于提
         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1 年第
  3                  1,236,462       97.0630   5,800   0.4553    31,613     2.4817
         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三项议案对中小投
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嘉瑜、刘睿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的资格和
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形成的股东大
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