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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峰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11-11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光峰科技

股票代码: 688007




信息披露义务人: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

住所或通讯地址:2516-2520 Two Pacific Place, 88 Queensway, Hong Kong

一致行动人:Light Zone Limited

住所或通讯地址:Suites 2516, 25/F, Two Pacific Place, 88 Queensway, Hong
Kong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 2021年11月10日




                                   1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
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
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 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3
                               第一节 释义

                              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简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SAIF IV
一致行动人               指   Light Zone Limited,简称Light zone

上市公司、公司、光峰科技 指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合竞价及大宗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等方式减持,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
                              司股份比例减少至4.99%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
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

注册地址     2516-2520 Two Pacific Place, 88 Queensway, Hong Kong

董事         阎焱、Pak Tao Wan

已发行股本   1股
公司编号     1951005

企业类型     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

成立日期     2013 年 8 月 9 日

股东名称     SAIF Partners IV L.P

通讯地址     2516-2520 Two Pacific Place, 88 Queensway, Hong Kong

    2、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Light Zone Limited

注册地址     Suites 2516, 25/F, Two Pacific Place, 88 Queensway, Hong Kong

董事         阎焱

已发行股本   1股
公司编号     2510789

企业类型     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

成立日期     2017 年 3 月 28 日

股东名称     阎焱

通讯地址     Suites 2516, 25/F, Two Pacific Place, 88 Queensway, Hong Kong

    3、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5
    Light Zone Limited 的实际控制人阎焱先生担任 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 的董事,两者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表所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公司名称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的居留权

                                        中国
SAIF IV     阎焱     男     董事               中国香港           否
                                        香港

           Pak Tao                      中国
SAIF IV              男     董事               中国香港           否
             Wan                        香港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一致行动人董事、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

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公司名称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的居留权

 Light                                  中国
            阎焱     男     董事               中国香港           否
 Zone                                   香港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
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有计划地根据市场情
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继续减持公司股份。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占
比减少至 4.99%。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SAIF IV           41,919,094              9.26            20,834,278             4.60

Light Zone        1,771,894               0.39             1,771,894             0.39

合计              43,690,988              9.65            22,606,172             4.9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于 2021 年 5 月 7 日—2021 年 11 月 9 日期间
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数量合计 21,084,816 股,
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从 9.65%减少至 4.99%。

具体明细如下:
                                                                     均价
  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股)                减持金额(元)
                                                                   (元/股)

                         2020 年 5 月 7 日—
SAIF IV       集合竞价                             7,547,446        30.13       227,375,048.87
                         2021 年 10 月 15 日

                         2021 年 5 月 7 日—
SAIF IV       大宗交易                             13,537,370       28.17       381,348,741.70
                         2021 年 11 月 9 日

合计          -          -                         21,084,816          -        608,723,790.5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
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
月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
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

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盖章)




                                           Light Zone Limited(盖章)




                                             日期:   2021 年 11 月 10 日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2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市


股票简称             光峰科技                     股票代码             688007

                                                                       2516-2520 Two Pacific
                     SAIF IV Hong Kong (China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Place, 88 Queensway, Hong
                     Investments) Limited     注册地
                                                                       Kong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 义务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否√            是否为上 市公司      是     □         否√
东                                                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 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是 □         否√
                                              是否拥有 境内、
对境内、境外其他上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
                                              外两个以 上上市
市公司持股 5%以上    数                                                数
                                              公司的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请注明)
                     持股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持股数量: 41,919,094 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比例: 9.26%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光峰科技 43,690,988 股,合计持股比例
行股份比例
                     9.65%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   变动数量:21,084,816 股
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   变动比例: 4.66%
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共减持光峰科技 21,084,816 股,导致信息披露义
                     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 4.99%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
                     是 □          否 √
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13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
                     是 □    否 √
存在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是□    否√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否□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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