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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峰科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1-23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9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
部大厦 22 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6

普通股股东人数                                                      3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2,851,09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2,851,09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11.6732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11.6732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李屹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
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参会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52,851,09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    52,851     100.00
  1                                                0        0.0000     0       0.0000
         关联交易预计      ,097        00
         额度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成越、刘睿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的资格和
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形成的股东大
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