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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峰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1-11-26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1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 持有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19,834,2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8%。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4,527,569 股,减持比例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本次减持系股东根据自身计划自主决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
               定,股东 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 对本次
               减持计划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PO 前取得:19,834,278
                5%以下股东     19,834,278       4.38%
Investments)                                                 股
Limited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1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第一组                                                                   Light ZoneLimited 的
          SAIF IV Hong Kong                                              实际 控 制 人 阎 焱
          (China                                                         先 生 担 任 SAIF IV
                                      19,834,278           4.38%
          Investments)                                                   Hong Kong (China
          Limited                                                        Investments) Limited
                                                                         的董事
                                                                         Light ZoneLimited 的
                                                                         实际 控 制 人 阎 焱
               Light Zone                                                先 生 担 任 SAIF IV
                                       1,771,894           0.39%
                 Limited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
                                                                         的董事

                    合计              21,606,172           4.77%         —
    注: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该公告披露至

    今,股东 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 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了 100 万股。

          股东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SAIF IV Hong
Kong (China                                   2020/11/25~                          2021 年 3 月
                38,568,354        8.52%                          18.50-36.57
Investments)                                   2021/11/25                               25 日
Limited
    注:1、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 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2021 年 3 月 25
    日披露了减持计划。
    2、Light Zone Limited 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2021 年 3 月 25 日披露了减持计划,过去 12 个
    月内,2021 年 4 月 27 日至 2021 年 5 月 6 日,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了 0.13%股份,累
    计减持 590,606 股,减持价格区间为 23.58 元/股-24.90 元/股,减持总金额为 1,437.13 万元。




                                                 2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股东名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数量                  减持方式
   称                   持比例                        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股)
SAIF IV
Hong
Kong        不超过:              竞 价 交 易 减 2021/12/20
                        不   超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资
(China      4,527,56              持,不超过: ~
                        过:1%                                     格      得的股票   金需要
Investm     9股                   4,527,569 股      2022/3/19
ents)
Limited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股东 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 承诺:
           “一、就本企业目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自本次发行后 12 个月内
       (下称“股票锁定期限”),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
       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在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企业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等。
           三、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须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
       市场价格确定。


                                               3
    四、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监管要求,在股票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在股份锁定期届满
后,本企业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证券市场情
况、公司股票走势以及公开信息等情况,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自主决策、
择机进行减持。
    五、本企业在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将遵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六、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现行适用的《深
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义务和责任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实施本次
   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
   系上述股东根据自身计划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
   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4
规的相关规定;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将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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