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光峰科技:监事会关于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2022-03-14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