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峰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2022-03-21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0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光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光峰控
股”)《关于提议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控股股东提
议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光峰控股
2、提议时间:2022 年 3 月 18 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控股股东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
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
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基础上,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以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创新的管理团队持股的长期激励与
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与收益共享,
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
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
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
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7.00 元/股(含)。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超募资金
7、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8、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45,275.6901
万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2,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7.00
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为 74.07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7.00 元/股进
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为 37.04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
9、提议人提议本事项以临时提案形式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控股股东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控股股东在本次回购期间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控股股东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推进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股东
大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1)。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