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峰科技: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2022-04-27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2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光峰科技”)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降低
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
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 55 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
据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
办理全体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
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
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
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
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
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
投资者的权益。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
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有助于完善公司风
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此议案审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事项,并同意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