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峰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现金补偿款的公告2022-07-19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4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现金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近日,全资子公司光峰光电香港有限公司(简称“香港光峰”)收到 GDC
Technology Limited(Cayman Islands)(简称“GDC 开曼公司”)现金补偿
款 120 万美元。
一、基本情况
2019 年 12 月 6 日,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光峰科
技”)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暨对外投资 GDC 公司的议案》,同意对全资子公司香港光峰增资 1,820 万美元,
增资资金用于收购 GDC Technology Limited(British Virgin Islands)(简称“GDC
BVI 公司”)36%的股权。相关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等,对业绩承诺及业绩
补偿条款进行了约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收购 GDC BVI 公司
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
鉴于 GDC BVI 公司未完成 2020 年度的业绩承诺,触发业绩补偿条款,GDC
开曼公司需履行业绩补偿承诺。2021 年 5 月,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全资子公司香港光峰依据协议约定向美国仲裁协会提起对被申请人 GDC 开曼
公司的仲裁申请,请求被申请人向公司进行业绩补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起仲裁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随后,经谈判磋商,双方对 2020 年度业绩补偿方案达成一致。GDC 开曼公
司需向全资子公司香港光峰赔偿其持有的 GDC BVI 公司 8%股份、现金 120 万
美 元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 2020 年度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55)。
2021 年 8 月,全资子公司香港光峰及 GDC 开曼公司已经向美国仲裁协会
联名确认撤销关于业绩补偿事项的仲裁案件。同期,全资子公司香港光峰收到
GDC 开曼公司赔偿的 GDC BVI 公司 8%股份,公司持有 GDC BVI 公司的股权
比例增加至 4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撤销仲裁暨收到股份赔偿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1-064)。
二、收到现金补偿款的情况
近日,全资子公司香港光峰收到 GDC 开曼公司现金补偿款 120 万美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和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已将股份和现金的业绩补偿款计入
2021 年净利润。本次收到现金补偿款不会对公司 2022 年净利润产生影响,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