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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臣医疗:天臣医疗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2022-05-06  

                        证券代码:688013           证券简称:天臣医疗         公告编号:2022-022



                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5 月 25 日至 2022 年 5 月 26 日(上
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
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金文龙先生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
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
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独立董事金文龙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金文龙,1964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9
年 11 月至 2003 年 6 月,任江苏永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2003 年 7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苏州乾宁置业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2008 年 1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南京东方投资集团审计监察总监;2010 年 4 月至 2020 年 2 月,任中瑞岳
华税务师事务所江苏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税务师;2017 年 2 月至今,任苏州瑞
华云财务共享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 年 2 月至今,任中瑞岳华
(苏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 年 11 月至今,任瑞华


                                    1
云(南京)财税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
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
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承诺不存在《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
权的情形,并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将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本次征集行
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
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不会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
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金文龙先生已出席公司 2022 年 5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并对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均
投赞成票,并作为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
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
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27 日 14 点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27 日


                                     2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东平街 278 号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请详见本公司 2022 年 5
月 6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3)。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5 月 24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 2022 年 5 月 25 日至 2022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00-15: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
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请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
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向征集人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括
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
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3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
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
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东平街 278 号
    收件人:杨彩红女士
    联系电话:0512-62991907
    联系传真:0512-62991902
    邮政编码:215123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
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
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
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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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
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
授权委托;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但其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自主行使投票权的,
视为已撤销投票权授权委托,表决结果以该股东提交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为准;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九)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
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
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
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求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
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金文龙
                                                        2022 年 5 月 6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5
                         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
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
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全文、《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金文龙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1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2
          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3
          相关事宜的议案》
         (说明: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
   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
   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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