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臣医疗:天臣医疗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688013 证券简称:天臣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0
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发送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捷尔
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规定的
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3)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
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1
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获授权益的情形,《激
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5)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
授予日确定为 2023 年 4 月 28 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
日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4
月 28 日,授予价格为 12.50 元/股,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98 名激励对象授予 3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臣
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1)。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
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15.56万股,同意公司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4月修订)》
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臣
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22)。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2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
务及经营状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臣
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