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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交控科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8-10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3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19 年 8 月 8 日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000 万元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
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在上述额
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9 号)的批准,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64,720.0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58,516.49 万元,上述款项已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全部到
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
师报字第 ZB1180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
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19 年 7 月 20 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
进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仅限于银行的定期存款或结
构性存款、协定存款),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
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就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分笔按灵活期限、
6 个月以内、6-12 个月等不同期限进行现金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三)决议有效期及决策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具体事项由公司
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
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
使用。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募集资金到账后,截至 2019 年 8 月 8 日,公司尚未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本
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方案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受托方          金额      产品类型      期限    预期年化 收益类型
                                                               收益率
                            (万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                             不适用
  1                                                                      保本固定
          份有限公司北京    3,000.00     协定存款    (随时    1.400%
                                                                         收益
          西城支行                                   支取)
          中国光大银行股
  2                                     单位结构性                       保本浮动
          份有限公司北京    22,000.00                3 个月    3.650%
                                        存款                             收益
          西城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                               不适用
  3                                                                      保本固定
          有限公司北京      2,200.00     协定存款    (随时    1.725%
                                                                         收益
          分行营业部                                 支取)
          招商银行股份
  4                                     单位结构性                       保本浮动
          有限公司北京      12,800.00                3 个月    3.790%
                                        存款                             收益
          分行营业部
          华夏银行股份有                             不适用
  5                                                                      保本固定
          限公司北京东直    15,000.00    协定存款    (随时    1.495%
                                                                         收益
          门支行                                     支取)
      注:公司拟办理的协定存款,是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可随时支取的单位大额协定

存款,资金不存在划离专户的情况。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披
露现金管理的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
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
此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
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
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
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
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
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
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
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
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进行滚动使用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5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在保证流动性和安全性,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开展的情
形下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5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9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交控科技实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