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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交控科技: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2020-11-18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2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
                         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控科技”或“公司”)自上市以来,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规范稳定运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
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相应整改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
况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1、情况说明

     2019 年 7 月 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交控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公司在申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过程中,未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擅自改动注册申请文件。该行为违反了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53 号)第十
八条的规定,按照《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七十四
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
施。

   2、整改措施

   前述事项发生后公司高度重视,组织项目组成员对违规事项进行内部反思和
总结,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的学习;加强了内部管理,
进一步强化对文件的内部把关流程,杜绝类似情况的出现。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口头警示的监管措施

   1、情况说明

   2019 年 12 月 4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其业务管理平台对公司及董事会秘书
李春红予以口头警示,具体如下:2019 年 12 月 3 日,公司披露关于收到政府补
助的公告,事后审核发现在此之前公司累计收到的收益相关政府补助已达到披露
标准,但公司未及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5.1.2
条、9.3.4 条第八项、4.2.8 条相关规定,对公司及董事会秘书李春红予以口头
警示。

   2、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设置了政府补助相关的内控措施,对于财务部收到的政
府补助均要求及时汇总统计,并书面通知董事会办公室,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此外,公司组织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及人员就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进行了专项学习,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尤其是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的学习,进一步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判断的准确性和信息披露的
谨慎性,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与公平。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
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