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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控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4-1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19 年 7 月 22 日,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控科技”、 公司”)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因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需要,交
控科技与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
构”)担任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承接交控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为 2020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度,中信建投证券对交控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1                                                   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已与交控科技签署相关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2                                                   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
                                                     的权利和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交控科技经
 3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营情况,对交控科技开展了持续督
                                                     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2020 年度交控科技在持续督导期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4                                                   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
                                                     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2020 年度交控科技在持续督导期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5                                                   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事项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
        督导措施等。
                                         1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交
       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控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
 6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
       的各项承诺。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
                                                    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保荐机构督导交控科技依照相关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7                                                  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
                                                    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保荐机构对交控科技的内控制度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
 8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   查,交控科技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   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
       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保荐机构督促交控科技严格执行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
 9                                                  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
                                                    及其他相关文件
       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
       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保荐机构对交控科技的信息披露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   文件进行了审阅,信息披露文件的
 10
       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问
       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   题
       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
       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
       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020 年度,交控科技及其持股 5%
 11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 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 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情况。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
                                                    2020 年度,交控科技及其持股 5%
       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12                                                 以上股东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况
       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   2020 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交
       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   控科技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
 13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     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
       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   符的情况

                                        2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做
        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
        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
                                                   2020 年度,交控科技未发生相关
 14     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
                                                   情形
        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
        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
 15                                                  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
        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
        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
        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
        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2020 年度,交控科技不存在前述
 16
        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三) 情形
        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
        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
        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持续关注
        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   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
 17
        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金的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
                                                     承诺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研发失败或技术未能产业化的风险

                                         3
    由于从技术研发到产业化过程中将可能遇到技术研发进度缓慢、技术及产品
发展趋势判断失误以及技术成果转化不力等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导致新技术、新
产品研发失败或投入市场的新产品无法如期为公司带来预期的收益,对公司的盈
利水平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技术升级替代风险

    随着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自动化水平不断提高,信号系统技术也随之发展。
如果公司主要国内外竞争对手早于公司完成新技术研发从而获得先发优势,或行
业内出现其他重大技术突破,则公司掌握的技术仍将面临先进程度落后于行业未
来技术水平而被替代的风险,从而对公司发展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3、技术流失风险

    公司的核心技术由公司技术研发队伍开发并掌握,未来如果出现公司核心技
术泄密、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等情形,将可能对公司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国内有 12 家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总承包商。截至 2020 年末,国内已
经有 6 家竞争对手实现了自主 CBTC 技术的工程应用,3 家竞争对手实现了
I-CBTC 技术的工程应用,2 家竞争对手实现了 FAO 技术的国内工程应用。国内
其他厂商的技术日趋成熟,行业亦存在潜在竞争对手进入参与竞争的可能性,因
此公司可能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如果公司无法在市场中保持领先地位,将
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效益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2、新业务及新市场开拓失败的风险

    当前公司生产的信号系统主要应用于国内的地铁线路,公司也正在积极调整
经营规划,开始在国际市场及轨道交通其它领域进行应用推广和布局。新市场及
新业务的拓展,受到当地政策、市场环境、技术门槛、项目经验等诸多方面的影
响,若公司采取了不恰当的进入策略,可能导致无法成功进入,导致前期投入无
法收回,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4
    3、应收账款无法按期收回风险

    随着公司承接和实施项目的增多,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可能将保持较大规模。
如果宏观经济下行,出现较大应收账款不能收回或延期收回的情况,将增加公司
资金压力,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毛利率下降风险

    国内竞争对手陆续实现自主 CBTC 和 I-CBTC 技术的工程应用,市场竞争逐
步加剧。随着行业技术水平进步以及市场竞争加剧,未来如果公司不能保持产品
的持续创新,公司可能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三)行业风险

    轨道交通信号系统行业与轨道交通行业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
部分,受宏观调控政策、经济运行周期的综合影响。现阶段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主
要由政府进行主导,建设资金主要来自于政府财政和外部融资。政府对轨道交通
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规划取决于对我国总体经济情况的预期、现有基础设
施使用情况、预期的需求情况、政府融资渠道及财政支出能力以及各地区经济发
展的政策、政府债务政策等相关政策的变化。

    如果未来限制轨道交通行业发展的不利政策出台,或宏观经济增长水平回落
导致政府财政趋于紧张,地方政府可能减少对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投资,市场需
求发生不利变化,从而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四)宏观环境风险

    轨道交通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轨道交通建设与宏观经济和国家基础
设施投资政策联系密切。在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下,世界经济总体发展缓慢,我
国经济运行实现了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良好局面。

    2019 年 9 月国家出台的《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明确从 2021 年到本世纪中叶,
我国将分两个阶段推进交通强国建设,形成“三张交通网”“两个交通圈”。它对
交通运输和基础建设板块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政策支撑和指导。同时,也应注意到
中美贸易摩擦在未来仍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以及其他国内外经济环境不确定因

                                    5
素,可能会影响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基础设施国内投资规模及国际市场业务
的拓展。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2020年                2019年
                                                                             增减(%)
           营业收入              2,026,170,762.29     1,651,775,097.71              22.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6,794,473.24       127,291,455.56               86.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04,640,798.13        98,072,260.80              108.66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7,725,728.21       430,257,632.65              -19.18
                                                                         本期末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2020年末              2019年末
                                                                         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94,704,511.89     1,083,567,905.03              19.49
           总资产                4,348,979,828.26     3,550,678,347.68              22.48


    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              2020年           2019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48            0.93                       59.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47            0.93                       58.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1.28            0.72                       77.78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09           18.51            增加1.5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17.36           14.26            增加3.10个百分点
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8.55            6.85            增加1.70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02,617.0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2.67%,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679.4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86.03%,主要原
因为:(1)公司 2020 年度累计在执行项目较上年度增加,相应营业收入较上年
有所增长;(2)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及技术水平的提升,公司产品毛利率水平逐步

                                          6
提高,使得公司 2020 年度综合毛利率水平显著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强;(3)公
司 2020 年度收到政府补助相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

    2020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4,772.57 万元,较上年下降
19.1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流入流出较上年均增加,但公司为下一年度销
售积极采购备货,使得经营性现金流出增幅大于流入,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同比下降。

    公司 2020 年末总资产 434,897.98 万元,较上年年末增长 22.48%,主要原因
为公司在执行信号系统项目增加,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且销售回款较好,货币资
金、存货、应收账款等主要资产科目增幅较大。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9,470.45 万元,较上年年末增长 19.49%,
主要原因为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对应公司未分配利润明显增加,同时公司为长远发
展提供有效激励机制,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导致资本公积较年初有所增长。

    2020 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20.09%,比上年增长 1.58 个百分点,
每股收益较上年增长 59.14%,主要系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较上年大幅增长导致。

    2020 年,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8.55%,较上年同期增长了 1.70
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公司在稳抓业绩的同时,加大研发投入持续创新,2020
年研发投入同比增长 53.09%。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形成了较强的国家级高水平实验室平台优势、持续创新
优势、企业文化升级及人才池优势、项目精细化管理优势、合作与本地化服务优
势等核心竞争优势。2020 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如下:

    (一)国家级高水平实验室平台优势

    交控科技深耕技术创新,以用户需求为导向,建设了一系列覆盖研发、设计、
测试、验证、系统集成的平台,形成了“产学研用”的协同创新体系。公司作为
行业技术引领者,现拥有国家级平台 5 个,北京市级平台 7 个,博士后科研工作

                                   7
站 1 个。

    公司依托“城市轨道交通列车通信与运行控制国家工程实验室”(以下简称
国家工程实验室,是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列车控制领域唯一一个国家级工程实验室
平台)搭建了为列控产业上下游创新主体开展安全设计保障、原理样机研制、实
验室测试、验证和认证等提供支撑条件的六大平台,研发了技术先进的集约型
CBTC、互联互通 CBTC、全自动运行等三大核心系统,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推
广应用,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构建了面向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的列控系
统代际体系,具有开创性、示范性和引领性。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期间,承担省
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20 项,其中国家级 7 项、省部级 13 项;牵头城市轨道交通
CBTC 互联互通及全自动运行系统等 61 项标准与规范;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70 项;
获得奖励 8 项,其中国家奖 1 项;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交流,拓展中外合作交流,
与 UITP(国际公共交通协会)开展多次交流。

    (二)持续创新优势

    公司秉持“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理念,以科技平台和产业平台为支撑,从基
础研究、核心技术、中试、示范工程、产业化等阶段形成全生命周期创新,不同
阶段采用不同的牵头主体,从而实现了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依托资源整合和组
织机制创新,公司实现了创新链和产品链的融合,保持在行业内持续创新的竞争
优势。

    探索基础研究新模式,公司针对行业潜在需求,加强外脑合作,与北京市自
然科学基金成立交控科技轨道交通联合基金,广泛支持高校、研究院所开展基础
理论与核心技术的研究和行业应用可行性验证工作;推动公司内部研发模式变革,
满足持续创需要;联合潜在目标用户共同申报部委纵向课题支撑并推动系统原型
完成室内和现场中试试验;创新运营维保模式,与地方合资成立运营维保公司,
完成从“供应商”到“用户”的角色转变,构建以用户为中心的创新服务网络,
进一步加快从行业痛点发掘到创新成果产业化全链条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节
奏,巩固公司在业内的持续创新优势。

    公司依托“产学研用”的核心优势,以列车运行控制等公司主营业务为圆心,
以“自主化”“智能化”“平台化”为发展主线,积极延展布局智慧城轨各领域关
                                     8
键技术与核心产品。

    在智慧乘客服务领域,公司推出与行车系统深度联动的智慧乘客服务系统
IPSS,为乘客提供更为精准的出行信息服务和定制化的出行即服务(MaaS)。其
中第一代车载 IPSS 产品“魔窗”已于 2020 年 3 月上线北京地铁 6 号线,“魔窗”
一经推出一度成为热搜词汇,引发社会媒体高度关注。

    在智能运输组织领域,公司提出网络化动态调度系统,为网络化运营提供线
网运输组织与应急指挥辅助决策、运力运量精准匹配的网络化运行图编制、基于
行车与客流状态实时预测的行车动态调整等核心能力。公司作为相关核心技术研
发的课题承担单位,与北京地铁联合申报的《超大城市轨道交通系统高效运输与
安全服务关键技术》已于 2020 年 9 月获科技部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立项,预计
将在 2023 年完成工程示范应用。

    同时公司也一直在智能列车运行领域、智能技术装备领域、在智能基础设施
领域、智能运维安全领域、智慧网络管理领域、城轨云与大数据平台领域等领域
推进新技术与轨道交通行业的融合。公司基于在自主感知、安全计算、可靠通信
等领域的技术优势,提出“轨道星链”系统(一套新型多用途的数字化、智能化
的轨旁设备系统,能感知实现净空检测),从而实现轨旁智能感知,并且通过综
合承载平台和网络解决轨旁配置设备多、系统接口和结构复杂、建设和维护成本
较高等问题);打造“天枢”城轨云与大数据平台产品(“天枢系统”主要通过集
成数据、算法和业务三个中台模块,实现设备高度集中、信息整体处理、衡量尺
度统一),围绕平台首先完成公司自身业务体系、信息化体系和服务体系的重构,
并通过平台产品和服务销售,赋能用户信息化和数字化能力提升。

    (三)企业文化升级及人才池优势

    从 2009 年成立到 2019 年首批科创板上市,公司经历十年跨越式发展,为适
应组织规模不断壮大、多元化人才的加入,2020 年公司与美国德鲁克学院正式
开展企业文化升级项目合作,总结出一套遵循国际理论框架及标准的公司宗旨、
使命、愿景、文化及价值观体系(以下简称:PMV&CV)。PMV&CV 基于公司
自身基因,是全体员工认同的价值准绳及行为准则,是各项具体工作的判断依据
和行动指南。
                                     9
    2020 年公司推出 F1 研发专列校招计划,主要针对 985 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
坚持走产学研发展道路,与高水平大学建立校企合作新机制;同时为满足公司战
略聚焦的需要,公司持续引进战略性高层次人才与技术先进人才,通过博士后科
研工作站,吸纳引进博士后研究人员 1 人,参与公司重要科研课题的研究;截止
到 2020 年度取得高级职称证书 71 人。

    公司作为轨道交通高新技术企业,始终怀有培养专业人才的情怀,依托“北
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丰台轨道交通前沿研究联合基金”在支持科研团队开展前沿
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并通过参与基金项目的方式培养和挖掘人才。

    (四)项目精细化管理优势

    公司致力于轨道交通控制系统产品及服务提供,先后承接国内外多个地区、
不同制式轨道交通控制系统建设项目,拥有行业领先的研发与系统集成交付能力。

    公司始终秉承“精细化”管理理念,总部负责制定项目管理战略规划,统筹、
协调下属各单位及子公司项目实施。公司采用项目组合、项目群和单项目三级管
理 模 式 , 同 时 引 入 新 的 项 目 管 理 方 法 论 PRINCE2 ( Projects IN Controlled
Environments 2 version,受控环境下的项目管理实践的简称),消化吸收,有机融
合,形成交控特色的流程、标准、方法、人四板斧方法论。

    四板斧聚焦客户需求,通过阶段授权、例外管理、里程碑质量审查、基于产
品分解和工作分解技术的计划管理等机制,实现项目交付全过程、全员精细化管
理,流程规范、责任落岗、标准明确、工具平台多样,通过责任具体化、交付成
果阶段化、交付质量明确化、交付过程透明化等一系列措施,凭借安全可靠的产
品、专业高效的现场组织和管理,确保项目交付水平和交付能力。

    2020 年,公司共收到合肥、郑州、西安、石家庄、深圳、北京、宁波等 13
个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单位授予的集体及个人奖项 35 人次。宁波 4 号线的高水平
开通,获得宁波业主颁发的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立功竞赛最高荣誉“金牌供应商”、
“2020 年度安全质量优秀合作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五)合作与本地化服务优势

    在公司有信号系统业务的城市,公司通过与当地地铁运营单位共建运营维护
                                         10
合资公司的形式,推动运营维护方式由原有的运营公司自营向合资公司委托服务
等方式转变,实现公司从信号系统到弱电系统的运营维保业务本地化落地。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 17,325.44 万元,较 2019 年度同比增长 53.09%;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8.55%,较 2019 年度研发费用率增加 1.70 个百分
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                17,325.44          11,317.39                  53.09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17,325.44          11,317.39                  53.09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
                                     8.55               6.85   增加 1.70 个百分点
入比例(%)

    (二)研发进展情况

    2020 年,公司进一步升级 I-CBTC 和 FAO 技术,VBTC 产品已经获得独立
第三方安全认证,公司将继续开展面向工程化现场试验。随着智慧城轨建设的有
序推进,公司积极开展基于新技术下的轨道交通智能化相关技术的研发工作,加
大在先进城市轨道交通技术方向的投入,积极参与智慧城轨建设。

    2020 年度,公司突破核心技术 2 项;新增 2 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共申请专
利 281 件,获得授权 149 件,其中国内授权 133 件,国外授权 16 件;申请软件
著作权 103 项,取得 118 项。截至 2020 年底,公司累计拥有授权专利 499 件,
软件著作权 515 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9 号)的批准。交控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
                                       11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64,720.00 万元,募集资金净
额为 58,516.49 万元,上述款项已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B11808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01,597,048.53
元,2019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111,208,575.21 元,2020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为 290,388,473.32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
币 196,243,907.07 元(包含利息收入 12,680,692.20 元,扣除手续费 4,597.18 元),
其中现金管理余额 160,057,047.72 元(全部为银行协定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647,200,000.00
减:保荐和承销费用                                                 51,898,113.21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595,301,886.79
减:支付其他发行费用                                               10,137,026.21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585,164,860.58
减:以前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111,208,575.21
减:以前年度手续费支出                                                   1,456.27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净额                                              4,680,317.87
减:2020 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290,388,473.32
减:2020 年度手续费支出                                                  3,140.91
加:2020 年度利息收入净额                                             8,000,094.33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96,243,907.07

    交控科技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
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持股 5%
                                           12
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不包括通过首次公开发行战
略配售专项计划的间接持股)如下:

                                                                         2020 年度减持
   名称/姓名               类别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情况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
                      5%以上股东           26,663,917           16.66%        无
  资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董
     郜春海                                17,788,725           11.12%        无
                     事长,总经理
永新县卓海科技有
                      5%以上股东           13,200,043            8.25%        无
    限公司
北京交大资产经营
                      5%以上股东           11,198,845            7.00%        无
    有限公司
北京交大创新科技    5%以上股东的一
                                               6,346,012         3.97%        无
      中心            致行动人
北京基石创业投资    5%以上股东的一
                                               5,332,783         3.33%        无
基金(有限合伙)      致行动人
     张建明             副总经理               2,931,858         1.83%        无
      刘波              副总经理               2,931,858         1.83%        无
                    董事、副总经理、
     李春红                                     427,563          0.27%   减持 61,080 股
                      董事会秘书
注: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为一致行动人,北京交大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与北京交大创新科技中心为一致行动人。

    此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专项计划间接持股的情
况如下:

                                   2019 年末份额      2020 年末份额   2020 年末间接持
   姓名             职务
                                     (万元)           (万元)      股数量(万股)
  郜春海       董事长、总经理               1,100               825                48.91
               副总经理、董事会
  李春红                                        300             150                 8.89
                     秘书
  张建明           副总经理                     200             200                11.86
   刘波            副总经理                     200             170                10.08
   王伟            副总经理                     200             200                11.86
  秦红全           财务总监                     120              60                 3.56
   黄勍            副总经理                     320             160                 9.49
   刘超            副总经理                     100              50                 2.96
  王智宇           副总经理                     440             220                13.04
  杨旭文           副总经理                     120             100                 5.93
   张扬            副总经理                     160             120                 7.11

                                          13
注:上表中的间接持股数量为根据各人于战略配售计划的份额概约计算得出。尾差系相关数
据仅保留两位小数过程中四舍五入造成。

    2020 年度,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
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1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陈 强                   赵 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