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控科技: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1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控科技”或“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郜春海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郜春海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方案”)相关事项已分别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2020 年 12 月 3 日、2021 年 2 月
4 日、2021 年 2 月 8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0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等科
创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1.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5,000 万元(含本数),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自主虚拟编组运行系统建设项目 58,055.75 50,000.00
2 轨道交通孪生系统建设项目 33,839.49 30,000.00
面向客户体验的智能维保生态系统
3 17,844.18 15,000.00
建设项目
合计 109,739.41 95,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
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
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
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修订后: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6,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
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自主虚拟编组运行系统建设项目 58,055.75 40,000.00
2 轨道交通孪生系统建设项目 33,839.49 25,000.00
面向客户体验的智能维保生态系统建设
3 17,844.18 11,000.00
项目
合计 109,739.41 76,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
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
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
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公司独立董事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交控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
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
稿三)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具体情况,调整本次发行方案,公司编制了《交控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交控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三)》。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修订稿三)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具体情况,调整本次发行方案,公司编制了《交控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交控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
稿三)》。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二)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具体情况,调整本次发行方案,公司编制了《交控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修订稿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交控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修订稿二)》。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二)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
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交控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二)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经营
成果和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交控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