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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交控科技: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2021-09-11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九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全体董事签名:




        郜春海                   李   畅                  王予新




        王   梅                  李春红                    王飞跃




        王志如                     史翠君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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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郜春海                    李春红                   李   畅




        张建明                    王   伟                  杨旭文




        张   扬                   王智宇                   刘   超




        黄   勍                   刘   波                  秦红全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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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全体监事签名:




        王军月                    刘   路                 肖红玮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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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上
                   指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公司、交控科技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指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行为
行、本次发行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行情况报告书
                        获准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人民币认
A股                指
                        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定价基准日         指   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办法》       指   《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办法》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认购协议》       指
                        认购协议》
保荐机构、主承销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中信建投
申报会计师、立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公司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德恒
股东大会           指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

入原因造成。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0 年 11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
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等议
案。

    2021 年 2 月 4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
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本次发行方案调整
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 年 2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二)的议案》、《关于公司与
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
定对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 2020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



                                   5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本次发行方案调整事项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 年 4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三)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三)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
稿二)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二)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发
行方案调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 年 8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等议案。

    2021 年 8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张鸥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 年 12 月 3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
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6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1 年 3 月 11 日,发行人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
《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上交所发
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
披露要求。

     2021 年 6 月 15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3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

请。

     (四)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1 年 9 月 2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
会师报字[2021 ]第 ZB11391 号)。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11 家投资
者申购资金合计人民币 759,999,988.76 元已足额、及时划入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
券账户。

     2021 年 9 月 1 日,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
账户划转了认股款。2021 年 9 月 2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1390 号)。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9 月

2 日 , 发 行 人 实 际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股 票 26,592,022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759,999,988.76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4,890,656.00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
净额为 745,109,332.76 元,其中,计入股本 26,592,022.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
本溢价)718,517,310.76 元。

     (五)股份登记情况

     2021 年 9 月 9 日,发行人本次发行新增的 26,592,022 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7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类型及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
(以下简称“《发行方案》”),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为
30,844,155 股,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0%,即不超过 32,000,000 股

(含 32,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6,0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26,592,02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59,999,988.76 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的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8 月 24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 24.64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
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

    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交控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

“《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8.58 元/股,
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15.99%。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759,999,988.76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
人民币 14,890,656.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5,109,332.76 元。


                                     8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确 定 本 次发 行 价格 28.58 元 /股 , 发行 股 数 26,592,022 股 ,募 集 资金 总 额
759,999,988.76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1 家,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
  1                                               6,997,900      199,999,982.00   6
                    合伙)

  2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5,314,905      151,899,984.90   6

        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
  3                                               3,498,950       99,999,991.00   6
                  限合伙)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47,235       72,799,976.30   6

  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99,370       59,999,994.60   6

  6                UBS AG                         1,749,475       49,999,995.50   6

  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49,685       29,999,997.30   6

  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49,685       29,999,997.30   6

  9                 孔庆飞                         874,737        24,999,983.46   6

 10                 张鸥                           874,737        24,999,983.46   6

 11                 张建飞                         535,343        15,300,102.94   6

                 合计                           26,592,022      759,999,988.76    -


       (六)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

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注册办法》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
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
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



                                            9
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
关规定执行。

      (七)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八)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及《关于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并启动本次发行。

      在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报送《发行方案》后,有 59 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
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交控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

者名单》的基础之上增加该 59 名投资者,具体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类型

  1                           南华基金                        基金公司

  2                    华贵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公司
  3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4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5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公司

  6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8                            张建飞                        个人投资者

  9                            邹瀚枢                        个人投资者

 10                            何慧清                        个人投资者

 11                            王振忠                        个人投资者

 12                            吴建昕                        个人投资者

 13                             钟革                         个人投资者

 14                            张奇智                        个人投资者

 15                            董卫国                        个人投资者

 16                             吴哲                         个人投资者

                                          10
17                        戴玉寒                         个人投资者

18                        孔庆飞                         个人投资者

19                  川江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20         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其他投资者

21           南京恒睿聚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22           北京中财龙马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23              上海深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24              浙江华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25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26           深圳潇湘君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27              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28              杭州乾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29              深圳千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30             福建盈方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31              浙江龙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32       深圳钛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33           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34               上海常春藤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35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36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37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38              长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39                中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40              北京正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41              深圳博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42           星哲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43             北京天蝎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44           陕西金控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45                  中道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46           腾飞天使(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47             木石(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48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49              宁波产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50   Marshall Wace Investment Management(shanghai) Ltd   其他投资者
                                   11
  51                        Morgan Stanley                      其他投资者

  52                           UBS AG                           其他投资者

  53                 开域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54                 浙江国大镕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55                   上海君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56                  深圳市万福顺通贸易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57                     上海本沃实业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58                 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59                     上海德汇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在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2021 年 8 月 23 日至 2021 年 8 月 25
日期间,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 193 名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
出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邀请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述 193 名投资者中

具体包括:发行人前 20 名非关联股东(已剔除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基
金公司 58 家、证券公司 29 家、保险机构 26 家、其他机构 47 家、个人投资者
13 位。

       经主承销商与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核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中发
出的《认购邀请书》合法、有效。本次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证券发
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亦
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
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时,《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

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发行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等情形。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

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
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
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

       2021 年 8 月 26 日(T 日)8:30-11:30,在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
共有 31 名投资者参与报价。另有 1 名投资者在规定时间之外递交报价单,为无
                                        12
效报价剔除。经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上述
31 名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基
金公司无须缴纳),均为有效报价,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序号                   投资者
                                                 (元/股)          (万元)
 1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                 28.6         20,000
 2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28.68            15,190
 3     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8.60            10,000
                                                         29.35             7,280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11            18,090
                                                         25.55            22,660
 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66             6,000
                                                         29.35             2,500
 6                    UBS AG                             28.70             5,000
                                                         27.80             7,000
                                                         28.68             3,000
 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88             4,000
                                                         25.11             5,000
                                                             28.6          3,000
 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           3,400
                                                             25.5          3,900
 9                     孔庆飞                                29.8          2,500
 10                     张鸥                             29.26             2,500
                                                         28.58             3,900
 11                    张建飞                            27.58             5,100
                                                         26.58             6,600
 12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6           3,000
 13         时间方舟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5.88             2,500
                                                         24.84             2,500
 14         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4.64             5,000
                                                         28.50             2,500
 15               川江投资有限公司                       26.28             2,500
                                                         24.74             2,500
 16                    李孟刚                                 28           3,000
       全国社保基金--三组合、全国社保 17011 组
 17    合、大成投资严选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26.8         12,500
                      投资基金
 1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26             5,100

                                            13
                                                        28           2,500
 19                      罗玉坤                         27           2,500
                                                        26           2,500
 20                      张奇智                       27.22          3,500
 21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51         15,550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
 22                                                   28.55          2,500
        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兴业银行-
 23                                                   28.55          2,500
            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中信银行-
 24                                                   28.55          2,500
            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2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26          5,200
                                                      27.72          3,460
 2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91          7,150
                                                      25.67          8,550
                                                      27.75          6,000
 27          华舟南湖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7.00          9,000
                                                      25.30         10,000
                                                      28.33          5,000
 28          龙隐尊享 2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6.18          6,000
                                                       27.3          6,000
 29                      戴玉寒                        26.9          8,000
                                                       26.2         10,000
 30          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7.53         20,000
                                                       26.2          2,600
 31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           2,600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

原则,对以上 31 份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按照其认购价格、认购
金额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结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确定以 28.58 元/股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3、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对应的认购总股数为 26,592,022 股,认购总金额为 759,999,988.76

元。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 11 家,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
体情况如下:



                                              14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
  1                                                6,997,900      199,999,982.00   6
                     合伙)

  2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5,314,905      151,899,984.90   6

        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
  3                                                3,498,950       99,999,991.00   6
                   限合伙)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47,235       72,799,976.30   6

  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99,370       59,999,994.60   6

  6                 UBS AG                         1,749,475       49,999,995.50   6

  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49,685       29,999,997.30   6

  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49,685       29,999,997.30   6

  9                  孔庆飞                         874,737        24,999,983.46   6

 10                  张鸥                           874,737        24,999,983.46   6

 11                  张建飞                         535,343        15,300,102.94   6

                  合计                           26,592,022      759,999,988.76    -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获配发行对象、获配数量及限售期符合《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符合发行人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
行方案》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南京市江北新区研创园团结路 99 号孵鹰大厦 1380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801,000 万元人民币


                                            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91MA1YK7YA6J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本次获配数量为 6,997,900 股,股
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2、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 6 号京投大厦 2 号楼 9 层 908 室
法定代表人                    张燕友
注册资本                      16,420,658.49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11241849
                              制造地铁车辆、地铁设备;授权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
                              投资及投资管理、地铁新线的规划与建设;地铁已建成
                              线路的运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
                              除外;地铁车辆的设计、修理;地铁设备的设计、安装;
经营范围
                              工程监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地铁广告设计及制
                              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5,314,905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3、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雄安市民
住所
                              服务中心企业办公区 C 栋 3 层 302
执行事务合伙人                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600MA0939HK85
                              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营范围
                              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16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本次获配数量为 3,498,950 股,

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                     夏理芬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
经营范围                       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通基金管理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2,547,235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5、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                           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 号院
法定代表人                     杨明辉
注册资本                       23,8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336940653
                               (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
                               (四)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
                               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经营范围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2,099,370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6、UBS AG

企业名称                       UBS AG
企业类型                       合格境外投资者

                                        17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
                               QF2003EUS001
务许可证编号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
                               2010 年 10 月 31 日
务许可证取得日期
                               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住所
                               Aeschenvorstadt 1, 4051 Basel, Switzerlang

       UBS AG 本次获配数量为 1,749,475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7、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
住所
                               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注册资本                       961,242.9377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2784445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证券
                               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经营范围                       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金融产品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
                               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股票期权做市。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1,049,685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8、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                           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法定代表人                     张伟

注册资本                       907,665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704041011J
                               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业务(限承销国债、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金融债(含政策性金融债)),
                               证券投资咨询,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
经营范围                       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黄金等贵金属现货合约代理和黄金现货
                               合约自营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18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1,049,685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9、孔庆飞

姓名                           孔庆飞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330106195810******
住所                           杭州市西湖区******

投资者类型                     普通投资者


       孔庆飞本次获配数量为 874,737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0、张鸥

姓名                           张鸥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110101195611******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
投资者类型                     普通投资者


       张鸥本次获配数量为 874,737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1、张建飞

姓名                           张建飞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330224196503******
住所                           浙江省奉化市******
投资者类型                     普通投资者


       张建飞本次获配数量为 535,343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9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
份,发行对象张鸥通过持股 95%的江西卓海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
上股份,构成公司的关联方。根据 2020 年 12 月 3 日发行人召开的 2020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包括确认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等事项。鉴于北京市基

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张鸥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2021 年 8 月 26 日,发
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
有限公司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张鸥认购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
对该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发行前,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和京津冀产业协同发
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后,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和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作为一致行动人将成为公司持股超过 5%的股东。

    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
行获配的 11 名投资者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且已出具自有资金承诺
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

易安排的说明

    最近十二个月内,发行人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存在交易情况,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临时公告。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的其他最

终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
日,公司与其他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
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
信息披露。


                                   20
    (四)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
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1、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为私募投
资基金,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为 SJP515;其管理人
为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类型为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68478;

    2、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为私募
投资基金,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为 SED204;其管理
人为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类型

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68478;

    3、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财通基金玉泉
87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 99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

禧定增 5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土星定增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
通内需增长 12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鑫量 4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 1025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海浪资本泽林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海浪资本海浪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
西部定增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 5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参

与认购,该等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4、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华夏磐利一年定

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认购,该产品为公募基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的备
案登记手续;


                                   21
    5、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 UBS AG 为合格境外投资者,不属于《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
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的私募基

金登记备案手续;

    6、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华泰股份有限公司、孔庆飞、张鸥、张建飞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
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
进行私募基金备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记。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
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Ⅰ类专业投资者、Ⅱ类专
业投资者、Ⅲ类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
保守型(C1)、谨慎型(C2)、稳健型(C3)、积极型(C4)和激进型(C5)。
其中保守型(C1)包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

别的投资者的界定标准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风险容忍度或者不愿承
受任何投资损失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参与权益类投资的投资者。

    本次交控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3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

通投资者 C3 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申购。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级别投资者不允
许参与本次申购,普通投资者 C1(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级别投资者除外)、C2 应
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相应核查材料,且签署《产品或服务风险警示及投资
者确认书》后,经主承销商确认符合核查要求后可参与认购。

    本次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主承销商的核查要
求,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风险等级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类别
                                                             是否匹配

                                  22
  1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    专业 I 类    是

  2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    是

           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
  3                                               专业 I 类    是
                          伙)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 I 类    是

  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 I 类    是

  6                     UBS AG                    专业 I 类    是

  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 I 类    是

  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 I 类    是

  9                      孔庆飞                  普通投资者    是

  10                      张鸥                   普通投资者    是

  11                     张建飞                  普通投资者    是


      经核查,本次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六)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发行对象承诺本次发行的申购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情形,不存在上
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
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经核查,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发行对象具备
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保荐代表人:陈强、赵亮

项目协办人:杨志凯

项目组成员:李贝李、陈炜

联系电话:010-85130325

传真:010-65608450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负责人:王丽

经办律师:李华、巩晓青、秦立男

联系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三)审计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负责人:杨志国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璟、王彪

联系电话:010-58350001

传真:010-58350006




                               24
(四)验资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负责人:杨志国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璟、王彪

联系电话:010-58350001

传真:010-58350006




                              25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      限售数量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号                                                        (股)        例(%)     (股)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
                                      限售流通 A 股         26,663,917      16.66   26,663,917
        公司
 1
        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
                                      限售流通 A 股          5,332,783       3.33    5,332,783
        (有限合伙)
 2      郜春海                        限售流通 A 股         17,788,725      11.12   17,788,725
        北京交大资产经营有限公
                                      限售流通 A 股         11,198,845       7.00   11,198,845
 3      司
        北京交大创新科技中心          限售流通 A 股          6,346,012       3.97    6,346,012
 4      江西卓海科技有限公司         非限售流通 A 股        13,200,043       8.25        0
 5      唐涛                         非限售流通 A 股         7,355,730       4.60        0
        北交联合投资管理集团有
 6                                   非限售流通 A 股         3,689,581       2.31        0
        限公司
 7      李开成                       非限售流通 A 股         2,931,858       1.83        0
 8      马连川                       非限售流通 A 股         2,931,858       1.83        0
 9      张建明                       非限售流通 A 股         2,931,858       1.83        0
 10     常玲                         非限售流通 A 股         2,279,754       1.42        0
                           合计                            102,650,964      64.16        -
注:1、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北京交大资产
经营有限公司与北京交大创新科技中心为一致行动人;2、北京交大创新科技中心已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注
销,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由其一致行动人北京交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继,相关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正在
办理中。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限售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        (%)         (股)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
                                    限售流通 A 股       31,978,822          17.14   31,978,822
 1                限公司
        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        限售流通 A 股        5,332,783           2.86     5,332,783
                                              26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限售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        (%)          (股)
            (有限合伙)
 2              郜春海              限售流通 A 股      17,788,725           9.53    17,788,725
        北京交大资产经营有限
                                    限售流通 A 股       11,198,845          6.00    11,198,845
 3              公司
        北京交大创新科技中心        限售流通 A 股        6,346,012          3.40     6,346,012
        江西卓海科技有限公司       非限售流通 A股      13,200,043           7.07              0
 4
                 张鸥               限售流通 A 股         874,737           0.47       874,737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
                                    限售流通 A 股        6,997,900          3.75     6,997,900
          二期(有限合伙)
 5
        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
                                    限售流通 A 股        3,498,950          1.88     3,498,950
          资基金(有限合伙)
 6               唐涛              非限售流通 A股        7,355,730          3.94              0
        北交联合投资管理集团
 7                                 非限售流通 A股        3,689,581          1.98              0
               有限公司
 8              李开成             非限售流通 A股        2,931,858          1.57              0
 9              马连川             非限售流通 A股        2,931,858          1.57              0
 10             张建明             非限售流通 A股        2,931,858          1.57              0
                        合计                          117,057,702          62.73        -
注:1、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北京交大资产
经营有限公司与北京交大创新科技中心为一致行动人,江西卓海科技有限公司与张鸥为一致行动人,先进
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与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 ;2、北京
交大创新科技中心已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注销,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由其一致行动人北京交大资产经营
有限公司承继,相关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26,592,022 股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仍无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符合产业
发展方向和公司战略布局,募集资金将用于自主虚拟编组运行系统建设项目、轨

道交通孪生系统建设项目和面向客户体验的智能维保生态系统建设项目。通过项
                                              27
目的实施,公司的研发实力、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将进一步得到加强,为公司未
来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
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
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发行后,公司仍无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法人治
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将继续
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

若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管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除因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张鸥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构成关联交易外,本次发行完成后,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和
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作为一致行动人将成为公司持股超过

5%的股东。本次发行不会产生其他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
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
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28
第三节 保荐机构(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
                 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本次发行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
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注册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

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
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
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
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
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9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
                     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按内部决策程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获得上
交所核准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已履行全部的批准、核准及同意注册程序,

符合《注册办法》《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次发行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围、《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的内
容符合《注册办法》《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合法有效。申购时间

认购的对象具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认购邀请书》
所规定的申购资格,其提交的申购文件符合《认购邀请书》的相关规定,其申购
报价单的申购报价均为有效报价。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数量的
确定符合《认购邀请书》确定的原则和程序,符合《注册办法》《实施办法》及
《实施细则》的规定。发行人与获配对象签署的《认购协议》合法、有效。认购

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注
册办法》《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
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认购对象符合《注册办法》《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
的规定,具备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主体资格。




                                   30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中介机构声明见后附页)




               31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

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杨志凯




    保荐代表人:
                        陈 强                      赵 亮




    保荐机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2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负责人:

                 王 丽




    经办律师:
                  李     华                    巩晓青




                   秦立男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33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内
容与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
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
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会计师: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李 璟                       王 彪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34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内
容与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
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
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会计师: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李 璟                      王 彪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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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一)发行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 3 号院交控大厦 1 号楼 1 层 101 室

     电话:010-83606086 传真:0 10-83606009

     联系人:李春红、张瑾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E 座 3 层

     电话:010-85130325 传真:010-65608450

     联系人:陈强、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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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查询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4:30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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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签字):

                                 郜春海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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