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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交控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2021-09-1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同意交控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3 号)
批复,同意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控科技”、“发行人”、“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注册申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或“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交控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认为交控科技
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交控科技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
股东大会决议,现将本次发行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1
       (二)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8 月 24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 24.64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
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

      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
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8.58 元/股,与发行底价的
比率为 115.99%。

      (三)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26,592,02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59,999,988.76 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的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四)发行对象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1 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
  1                                             6,997,900     199,999,982.00    6
                    合伙)

  2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5,314,905     151,899,984.90    6


  3     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          3,498,950      99,999,991.00    6
                   限合伙)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47,235      72,799,976.30    6


  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99,370      59,999,994.60    6



                                           2
  6              UBS AG                  1,749,475    49,999,995.50   6


  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49,685    29,999,997.30   6


  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49,685    29,999,997.30   6


  9              孔庆飞                   874,737     24,999,983.46   6

 10                张鸥                   874,737     24,999,983.46   6

 11              张建飞                   535,343     15,300,102.94   6

                合计                    26,592,022   759,999,988.76   -


      1、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
份,发行对象张鸥通过持股 95%的江西卓海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
上股份,构成公司的关联方。根据 2020 年 12 月 3 日发行人召开的 2020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包括确认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等事项。鉴于北京市基
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张鸥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2021 年 8 月 26 日,发
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
有限公司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张鸥认购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
该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发行前,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和京津冀产业协同发
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后,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和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作为一致行动人将成为公司持股超过 5%的股东。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获配的
11 名投资者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且已出具自有资金承诺并履行
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3
       (五)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759,999,988.76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
人民币 14,890,656.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5,109,332.76 元。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
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
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
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本次发行履行了以下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11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
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等议
案。

    2020 年 12 月 3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


                                     4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
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2021 年 2 月 4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
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本次发行方案调整
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 年 2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二)的议案》、《关于公司与
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
定对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 2020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本次发行方案调整事项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 年 4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三)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三)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
稿二)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二)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发
行方案调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2021 年 8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等议案。

    2021 年 8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张鸥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1 年 3 月 11 日,发行人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
《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上交所发
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
披露要求。

    2021 年 6 月 15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交控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3 号),同
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经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
准和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已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

   (一)《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及《关于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并启动本次发行。

    在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报送《发行方案》后,有 59 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
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交控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
者名单》的基础之上增加该 59 名投资者,具体如下:


                                   6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类型
 1                  南华基金                   基金公司
 2           华贵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公司
 3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4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5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公司
 6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8                    张建飞                  个人投资者
 9                    邹瀚枢                  个人投资者
10                    何慧清                  个人投资者
 11                   王振忠                  个人投资者
12                    吴建昕                  个人投资者
13                     钟革                   个人投资者
14                    张奇智                  个人投资者
15                    董卫国                  个人投资者
16                     吴哲                   个人投资者
17                    戴玉寒                  个人投资者
18                    孔庆飞                  个人投资者
19               川江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20       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其他投资者
21         南京恒睿聚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22         北京中财龙马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23           上海深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24           浙江华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25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26         深圳潇湘君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27           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28           杭州乾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29           深圳千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30          福建盈方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31           浙江龙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32     深圳钛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33         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7
 34                     上海常春藤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35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36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37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38                    长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39                      中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40                    北京正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41                    深圳博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42                 星哲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43                   北京天蝎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44                 陕西金控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45                        中道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46                 腾飞天使(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47                   木石(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48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49                    宁波产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50         Marshall Wace Investment Management(shanghai) Ltd   其他投资者
 51                          Morgan Stanley                     其他投资者
 52                             UBS AG                          其他投资者
 53                 开域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54                 浙江国大镕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55                    上海君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56                   深圳市万福顺通贸易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57                      上海本沃实业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58                 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59                      上海德汇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在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2021 年 8 月 23 日至 2021 年 8 月 25
日期间,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 193 名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
出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邀请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述 193 名投资者中
具体包括:发行人前 20 名非关联股东(已剔除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基金
公司 58 家、证券公司 29 家、保险机构 26 家、其他机构 47 家、个人投资者 13
位。


                                          8
       经主承销商与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核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中发
出的《认购邀请书》合法、有效。本次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证券发
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亦符合
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
件的相关要求。同时,《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
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发行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等情形。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
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
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
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二)申购报价情况

       2021 年 8 月 26 日(T 日)8:30-11:30,在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
共有 31 名投资者参与报价。另有 1 名投资者在规定时间之外递交报价单,为无
效报价剔除。经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上述
31 名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基
金公司无须缴纳),均为有效报价,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序号                    投资者
                                                  (元/股)      (万元)
 1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             28.6        20,000
 2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28.68        15,190
 3       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8.60        10,000
                                                         29.35         7,280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11        18,090
                                                         25.55        22,660
 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66         6,000
                                                         29.35         2,500
 6                     UBS AG                            28.70         5,000
                                                         27.80         7,000
                                                         28.68         3,000
 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88         4,000
                                                         25.11         5,000

                                           9
                                                28.6    3,000
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     3,400
                                                25.5    3,900
9                    孔庆飞                     29.8    2,500
10                    张鸥                     29.26    2,500
                                               28.58    3,900
11                   张建飞                    27.58    5,100
                                               26.58    6,600
12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6     3,000
13       时间方舟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5.88    2,500
                                               24.84    2,500
14       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4.64    5,000
                                               28.50    2,500
15              川江投资有限公司               26.28    2,500
                                               24.74    2,500
16                   李孟刚                      28     3,000
     全国社保基金--三组合、全国社保 17011 组
17   合、大成投资严选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       26.8   12,500
                   券投资基金
1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26    5,100
                                                 28     2,500
19                   罗玉坤                      27     2,500
                                                 26     2,500
20                   张奇智                    27.22    3,500
21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51   15,550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
22   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28.55    2,500
                      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兴业银
23                                             28.55    2,500
       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中信银
24                                             28.55    2,500
       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2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26    5,200
                                               27.72    3,460
2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91    7,150
                                               25.67    8,550
                                               27.75    6,000
27       华舟南湖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7.00    9,000
                                               25.30   10,000
28       龙隐尊享 2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8.33    5,000

                                      10
                                                              26.18            6,000
                                                               27.3            6,000
 29                     戴玉寒                                 26.9            8,000
                                                               26.2           10,000
 30         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7.53           20,000
                                                               26.2            2,600
 31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             2,600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
原则,对以上 31 份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按照其认购价格、认购
金额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结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确定以 28.58 元/股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三)投资者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对应的认购总股数为 26,592,022 股,认购总金额为 759,999,988.76
元。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 11 家,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
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
 1                                             6,997,900     199,999,982.00    6
                   合伙)

 2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5,314,905     151,899,984.90    6


 3     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          3,498,950      99,999,991.00    6
                  限合伙)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47,235      72,799,976.30    6


 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99,370      59,999,994.60    6


 6                UBS AG                       1,749,475      49,999,995.50    6


 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49,685      29,999,997.30    6


 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49,685      29,999,997.30    6


 9                 孔庆飞                       874,737       24,999,983.46    6



                                          11
 10                张鸥                          874,737     24,999,983.46           6

 11               张建飞                         535,343     15,300,102.94           6

                合计                         26,592,022     759,999,988.76           -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获配发行对象、获配数量及限售期符合《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同时符合发行人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
案》的规定。

      (四)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
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Ⅰ类专业投资者、Ⅱ类专
业投资者、Ⅲ类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
保守型(C1)、谨慎型(C2)、稳健型(C3)、积极型(C4)和激进型(C5)。其
中保守型(C1)包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
的投资者的界定标准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风险容忍度或者不愿承受
任何投资损失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参与权益类投资的投资者。

      本次交控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3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
通投资者 C3 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申购。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级别投资者不允
许参与本次申购,普通投资者 C1(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级别投资者除外)、C2 应
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相应核查材料,且签署《产品或服务风险警示及投资
者确认书》后,经主承销商确认符合核查要求后可参与认购。

      本次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主承销商的核查要
求,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风险等级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类别
                                                                             是否匹配
  1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        专业 I 类                 是



                                        12
  2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        是

          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
  3                                             专业 I 类        是
                         伙)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 I 类        是

  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 I 类        是

  6                    UBS AG                   专业 I 类        是

  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 I 类        是

  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 I 类        是

  9                     孔庆飞                 普通投资者        是

  10                     张鸥                  普通投资者        是

  11                    张建飞                 普通投资者        是


      经核查,本次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五)关于本次发行对象私募备案情况核查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
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1、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为私募投
资基金,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为 SJP515;其管理人
为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类型为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68478;

      2、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为私募
投资基金,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为 SED204;其管理
人为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类型
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68478;


                                        13
    3、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财通基金玉泉
87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 99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
禧定增 5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土星定增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
通内需增长 12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鑫量 4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 1025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海浪资本泽林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海浪资本海浪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
西部定增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 5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参
与认购,该等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4、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华夏磐利一年定
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认购,该产品为公募基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
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的备案登
记手续;

    5、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 UBS AG 为合格境外投资者,不属于《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
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的私募基
金登记备案手续;

    6、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华泰股份有限公司、孔庆飞、张鸥、张建飞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
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
进行私募基金备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记。

    (六)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与核查

    发行对象承诺本次发行的申购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情形,不存在上
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

                                    14
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经核查,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发行对象具备
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七)本次发行缴款及验资情况

    2021 年 9 月 2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
会师报字[2021 ]第 ZB11391 号)。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11 家投资者
申购资金合计人民币 759,999,988.76 元已足额、及时划入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
账户。

    2021 年 9 月 1 日,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
账户划转了认股款。2021 年 9 月 2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1390 号)。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9 月 2
日 , 发 行 人 实 际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股 票 26,592,022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759,999,988.76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4,890,656.00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
净额为 745,109,332.76 元,其中,计入股本 26,592,022.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
本溢价)718,517,310.76 元。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
结果公平、公正,缴款通知的发送、缴款和验资过程合规,符合《认购邀请书》
的约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
案的规定以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本次发行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
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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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法》《注册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
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
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
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
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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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
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字盖章
页)




    项目协办人签名:
                          杨志凯




       保荐代表人:
                        陈 强                         赵 亮




       保荐机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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