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控科技: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11-26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 11 月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议案一:关于提名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8
议案二:关于提名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 10
议案三:关于提名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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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
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以及《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
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
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
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提前到发言登记
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
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并按大会主持人的安排进行。
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
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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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
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非累积投票议案
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3 为累积投
票议案,股东在投票表决时,请在投票数栏中填写投给某候选人选举票数。现场
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
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
“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
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二、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
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
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
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五、特别提示:受疫情影响,公司呼吁广大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行
使股东权利。确需参加现场会议的,出席人员应确保身体健康并全程佩戴口罩等
防护用具,并配合会场要求进行登记和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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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6 日(星期一)14: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 3 号院交控大厦 1 号楼 5 层 501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
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2021 年 12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
召开当日 2021 年 12 月 6 日 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
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提名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
1.00 √
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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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名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2.00 应选董事(6)人
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提名郜春海先生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2.01 √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
提名李畅女士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
2.02 √
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
提名孙长索先生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2.03 √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
提名李飞先生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
2.04 √
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
提名王梅女士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
2.05 √
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
提名陈博雨先生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2.06 √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
关于提名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应选独立董事(3)
3.00
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人
提名李荣先生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
3.01 √
事会独立董事成员
提名吴智勇先生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3.02 √
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
提名王志红女士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3.03 √
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六)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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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现场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
公司公告为准)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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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提名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
经资格审查,王军月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交控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王
军月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其将
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交
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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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军月女士,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1年9月,籍贯北
京市,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学士,高级会计师。1995年7月参加工作,曾先
后就职于华夏银行北京分行、北京京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置地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北京百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合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北京京投银泰置业有限公司、北京京投银泰尚德置业有限公司。现任北京
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
王军月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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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
关于提名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成员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
拟进行董事会换届。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郜春海先生、李畅女
士、孙长索先生、李飞先生、王梅女士、陈博雨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关于提名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的如下六项子议案逐项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
进行表决:
2.01《提名郜春海先生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
2.02《提名李畅女士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
2.03《提名孙长索先生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
2.04《提名李飞先生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
2.05《提名王梅女士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
2.06《提名陈博雨先生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交
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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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郜春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0年11月,北京交通
大学交通信息工程与控制专业硕士,铁路信号与控制专业学士。1993年至1998
年任北京交通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助教,1997年7月至1997年10月作为德国
SIMENS公司的访问学者,1998年至2005年任北京交通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讲
师,2005年至2010年任北京交通大学轨道交通控制与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副教
授,2011年至2014年先后担任轨道交通运行控制系统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教授、
主任;2009年底公司设立以来,历任北京交控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交控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郜春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827,545股。
2、李畅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67年3月,高级工程师,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电子科技大学自动化专业学士。
1990年7月至1999年12月任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工程公司技术员、科长、
处长;2000年1月至2003年9月任北京控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03年9
月至2007年7月任北控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7月至2015年3月任
北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公司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17年5月,任北京市基础设
施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经营开发事业部总经理,其中2015年3月至2016年12月兼任
北京京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兼任北京京投资产
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20年9月任北京交控硅谷科技有
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6月至今任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李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3、孙长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3年12月,中国共产
党员,北京交通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博士,北京大学硕士,北方交通大学学士。
2016年5月至2018年7月任北京交通大学对外联络处处长,2018年7月至2019年12
月任北京交通大学后勤服务产业集团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至2021年5月任北京
交通大学后勤服务产业集团党委书记,2021年5月至今任北京交大资产经营有限
公司党总支书记兼总经理。孙长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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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9年5月,中国共产党
员,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硕士,长沙理工大学学士。2011年12月至今任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发展总部高级投资经理。李飞先生未持有公
司股份。
5、王梅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82年1月,首都经济贸
易大学会计学专业学士。2007年至今任中国爱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
主管,自2016年至2021年10月兼任江西卓海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王梅女士
未持有公司股份。
6、陈博雨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82年7月,中国共产
党员,吉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士。2016年至2019年任国投创新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副总裁,2020年至今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陈博
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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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提名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
员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
拟进行董事会换届。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李荣先生、吴智勇先
生、王志红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关于提名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的如下三项子议案逐项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
行表决:
3.01《提名李荣先生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
3.02《提名吴智勇先生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
3.03《提名王志红女士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交
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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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中国共产党员,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2020年7月至2021年
5月任中联新农(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12月至今任上海呈运企业
管理咨询服务事务所所长,2013年1月至今任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总裁、管理合伙人,2020年10月至今兼任北京飞利信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李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吴智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
硕士学位。2012年11月至今任丰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
2021年6月至今任北京中关村瞪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吴智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王志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中国共产党
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16年至今担任北京瑞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务总
监。
王志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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