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脉医疗:国泰君安、华菁证券关于心脉医疗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2020-03-3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菁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联合保荐机构”)
与华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菁证券”或“联合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微
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脉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联合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心脉医疗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7 月 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微
创 心 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1179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00 万股,每股面值
为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46.2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3,214.0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2,965.89 万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出具了毕马
威华振验字第 1900387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心脉医疗与联合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心脉医疗及其子公司上海蓝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联合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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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计划利用募集资金额
1 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 15,128.45 15,128.45
2 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研究开发项目 35,497.87 35,497.87
3 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4,483.59 4,483.59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65,109.91 65,109.91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先
行支付部分项目投资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需求项目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
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
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7,855.98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为 2,30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28%。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
使用超募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能够
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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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和华菁证券认为:心脉医疗本次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的要求。
综上所述,联合保荐机构对心脉医疗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蒋 杰 贺南涛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
(本页无正文,为华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郑职权 方 科
华菁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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