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脉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2020-07-07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在仔
细审阅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文件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上海蓝脉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系为
了募投项目实际运营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司在静脉血管介入领域的研发,有利
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决策程序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
宜。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