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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心脉医疗:心脉医疗: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2021-05-31  

                        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1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合同类型为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自 2021 年 06

月 01 日起至 2027 年 05 月 31 日止,预计租赁总金额为 40,868,689.98 元。

     合同签署情况:

         出租方:上海巨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硕投资”);

         承租方: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

    脉医疗”、“公司”或“本公司”)。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本次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署系履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的重要

         进展。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预计合同签订及履行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

         构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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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审议程序情况

    (一)经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十二次次会议,以及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公司《关于申请新投资项目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的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5 月 21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上

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1-019)。

    本租赁合同系为实施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后新项目所签订

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重组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亦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 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公司拟与上海巨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关于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

器械产业化项目(叠桥路)(以下简称“叠桥路项目”)的房屋租赁合同,该合

同标的的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叠桥路)房

屋租赁合同;

    (2)合同具体内容:为确保叠桥路项目的顺利实施,甲方向乙方出租位于

上海市浦东新区叠桥路 128 号 4 幢 第 1 层,第 2 层,第 3 层,第 4 层,

                                    2
局部的房屋,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计租建筑面积共计 14552.770 平方米;

    (3)合同履行期间:租赁期限为自 2021 年 06 月 01 日起至 2027 年 05 月

31 日止;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巨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72439451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 25000 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孙波

    成立日期:2005 年 3 月 15 日

    营业期限:2005 年 3 月 15 日至 2025 年 3 月 14 日

    住所:浦东新区康桥镇沪南路 2502 号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设备安装及技术咨询,仓储,建筑材料、工业用原料

(除危险品)、机械及电器设备的销售、从事活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物业管

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巨硕投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三年与本公司业务往来:巨硕投资最近三年与本公司无业务往来。




    三、合同主要条款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巨硕投资

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租赁房屋基本情况:甲方(即巨硕投资)向乙方(即心脉医疗)出租

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叠桥路 128 号 4 幢 第 1 层,第 2 层,第 3 层,第 4 层,

                                     3
局部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租赁房屋”或“房屋”)。甲乙双方确认

该房屋计租建筑面积共计 14,552.770 平方米;乙方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办公、生

产用途自用。

    (二)租期及租金支付:乙方向甲方租赁本合同所定租赁房屋,租赁期限为

自 2021 年 06 月 01 日 起至 2027 年 05 月 31 日 止, 预计 租赁 总金额

40,868,689.98 元。

    (三)房屋交付: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后五(5)个工作日

内正式向乙方开具《入户通知书》,以将本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房屋交付乙方,租

赁房屋的交付标准为现状交付;

    (四)履约保证金及日违约金数额: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1,593,528.32 元人民币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对非

金钱违约行为或情形(即:本合同中除涉及租金、履约保证金、物业费、公用事

业费等款项支付的违约情形之外的其他违约行为或情形),违约方应承担的日违

约金为 6,171.99 元人民币;

    (五)使用限制:乙方不得变更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房屋的房屋用途,将租赁

房屋或其任何一部分用于居住或用于本合同约定之外的用途;不得未经甲方和政

府部门审批在租赁房屋内饲养动物;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理

由占用其所租房屋范围以外的部分;

    (六)装修和安装:经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事先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对租赁

房屋进行分隔、装修和/或局部改建,或安装设备、管道等设施(以下合称“装

修和安装”),并自行承担所有相关费用。装修期间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

金、物业管理费、公用事业费及其他应付费用,但如果在本合同协议条款中约定

乙方享有免租期的,则乙方可以在免租期范围内仅免除租金,但不免除本合同约

                                   4
定的物业管理费、公用事业费及其他应付费用;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租赁合同的签订,是公司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叠桥路项

目”)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上述合同的履行对叠桥路项目顺利建设有直接影响,

对公司当期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31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股东大会决议

    (三)合同文本及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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