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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心脉医疗:心脉医疗: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0-15  

                        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公告编号:2021-049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0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 3399 弄时代医创园 25
号楼 9 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普通股股东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3,173,88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3,173,88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6.0888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6.088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彭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顾建华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3,173,880    100.00       0    0.00          0    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3,173,880    100.00       0    0.00          0    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3,173,880    100.00           0   0.00              0         0.00


4、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3,173,880    100.00           0   0.00              0         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1        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            270,947 100.      0 0.00      0 0.00
         疗科技(集团)股份有                     00
         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            270,947   100.       0   0.00              0     0.00
         疗科技(集团)股份有                       00
         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270,947   100.       0   0.00              0     0.00
         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                       0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4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270,947   100.       0   0.00              0     0.00
         所的议案                                   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
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武成、李怡垚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