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川智能: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09-2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川智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瀚川智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3 号),公司首次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25.7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6,33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
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75,603,744.15 元后,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为 620,726,255.85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全部到位,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 321ZA0007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前以自有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到账后,
截至 2019 年 9 月 24 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
(二)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5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截至 2019 年 9 月 24 日,公
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序 投资金额 预期年化
受托方 产品类型 期限 收益类型
号 (万元) 收益率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单位结构 保本浮动
1 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40,000.00 6 个月 3.95%
性存款 收益
吴中支行
(三)2019 年 8 月 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1,812,600.00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
单位: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金额 入金额
智能制造系统及高端装备
1 467,580,000.00 467,580,000.00 11,812,600.00
的新建项目
合 计 467,580,000.00 467,580,000.00 11,812,600.00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人民币不超过 5,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
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
及其衍生产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9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表决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日,公司
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表
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 5,5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
求。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独立
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安信证券对公司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