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瀚川智能: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2-12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19-014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12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胜浦镇佳胜路 16 号苏州瀚
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普通股股东人数                                                        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64,558,10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64,558,10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9.7760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9.776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表决方式: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方式投票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及主持情况: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昌蔚先生主持本次
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 人,其中樊利平先生和张孝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
     能出席会议,已事先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其中胡书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已事先请假;
3、 董事会秘书唐高哲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何忠道、副总经理郭诗斌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64,557,605 99.9992            500 0.0008          0 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票   比例     票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数 (%)      数   (%)
1        关于聘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    6,219,785           99.9920 500 0.0080        0 0.0000
         构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于炜、朱军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
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