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川智能: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0-08-0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川智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瀚川智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3 号),公司首次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25.7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6,33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
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75,603,744.15 元后,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为 620,726,255.85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全部到位,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 321ZA0007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推进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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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合理利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
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
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
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
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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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
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
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
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
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
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
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保本型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
督。
3、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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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
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
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使用期限不超过12
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
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
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
立董事对《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安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
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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