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 议资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 的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 立性;关联董事张景耀先生在审议该事项时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召集、召 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 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