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川智能: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4-23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川智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瀚川智能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
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3 号),公司首次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25.7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6,33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
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75,603,744.15 元后,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为 620,726,255.85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全部到位,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 321ZA0007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前以自有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到账后,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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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已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金额 资金金额
智能制造系统及高端装备
1 46,758.00 46,758.00 9,500.77
的新建项目
合 计 46,758.00 46,758.00 9,500.77
(二)2019 年 8 月 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1,812,600.00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2019 年 8 月 13 日公司已将 11,812,600.00 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
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三)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5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0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四)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并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
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
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已将上述 5,5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按期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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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并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
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
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五)2019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 4,5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扩大,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
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
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
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153,146,255.85 元,2019 年 10 月,公司已使用
45,000,000.00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继续使用 45,000,000.00 元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38%。最近 12 个月,公司不存
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因此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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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
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事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已
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
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安信证券对公司上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无异议。本事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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