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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瀚川智能: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6-03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8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 日上午 9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
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昌蔚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聘任章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
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
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
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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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6 月 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6 月 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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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所

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授

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

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

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

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

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

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

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

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

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

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

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

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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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

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

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

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

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

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1-037)。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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