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川智能: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2021-06-2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安信证券”)担任苏州瀚
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川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瀚川智能2020
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相关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2021年2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3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含)。
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6月9日间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15,519股,目前
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瀚川智能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5 元
(含税), 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17,701,939.37 元(含税),占公司 2020 年度
合并报表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0.10%;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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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等权利。
因此,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
三、本次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
公司拟以2020年度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08,000,000股,扣除已回购且尚未
过户的股份715,519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07,284,481股。公司申请
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
金分红,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
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107,284,481×0.165/108,000,000≈0.164元/股。
以本核查意见出具之前一交易日2021年6月9日公司股票收盘价35.13元测算。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35.13-0.164)÷(1+0)=34.966元/
股。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35.13-0.165)÷(1+0)=34.965元/
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
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34.965—34.966|÷34.965=0.0029%,小于1%。
因此,公司以本核查意见出具之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差异化权益分派
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影响较小。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瀚川智能《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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