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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瀚川智能:关于签订重大销售框架合同的公告2022-04-14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3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销售框架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本合同为销售框架合同。苏州琞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买方”或“苏州琞能”)拟向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卖方”)采购商用车、乘用车换电站设备,采购金额为 6.7855
亿元人民币(含税)。上述合同总价为暂估总价,不构成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
具体以实际订单为准。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 5 年。在合
作期限内,如卖方未发生安全、质量事故,且生产费用不增涨的条件下,合作期
届满后,买方可优先考虑与卖方继续合作。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销售框架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
关合同,若本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
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特别风险提示:
    (1)履约风险: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行业
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无法
如期或全面履行。因本合同为销售框架合同,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为暂估总价,
具体采购数量和采购价格以双方签署的采购订单为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
因客户需求变化,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2)违约风险: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
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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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疫情影响:新冠疫情的反复,人员聚集和流动受限,会造成设备安装、
调试、验收等较难顺利推进,不利于完成现场工作,进而可能影响项目进度。
    一、审议程序情况
    因项目建设需要,买方对换电站采购及其安装、调试和技术服务等有长期需
求,为建立稳定的供求关系,双方订立《换电站设备买卖框架合同》。本合同属
于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签订本合同事宜公司已履行了签署
本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合同无需提交董事会或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苏州琞能拟向公司采购商用车、乘用车换电站设备,采购金额为 6.7855 亿
元人民币(含税)。上述合同总价为暂估总价,不构成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具
体以实际订单为准。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企业名称:苏州琞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费智
    (4)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1-04-12
    (6)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新庆路
28 号 6 幢三楼 308 室
    (7)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
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汽车租赁;机械设备租赁;
规划设计管理;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广
告设计、代理。
    (8)主要股东:苏州鑫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00%。
    (9)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交易对象的控股股东为协鑫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015)的全资子公司。协鑫能科截至 202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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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月 30 日,总资产 275.8 亿元,净资产 60 亿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85.41 亿元,净利润 8.05 亿元。
    (10)关联关系说明:苏州琞能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1)合同对方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不存在交易往来。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金额:6.7855 亿元人民币(含税)。
    (2)支付方式及支付进度安排:预付款,买方发送订单后 10 日内支付 10%;
进度款,卖方提供集装箱、裄架机器人等采购合同或订单时,买方支付 10%;验
收款,产品初步验收合格后 45 天内,买方支付 80%。具体付款方式由买方确认
后按照实际采购订单执行。
    (3)履行地点:买方现场交货。
    (4)履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 5 年。在合作
期限内,如卖方未发生安全、质量事故,且生产费用不增涨的条件下,合作期届
满后,买方可优先考虑与卖方继续合作。
    (5)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争议解决方式: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
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本合同买方所在地有级别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管辖。在进行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
履行。
    (7)其他条款:在不发生整站验收标准内的质量问题或不出现产品交付延
期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下,买方同意其(及其关联方)换电站优先向卖方或卖方
控股公司采购。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现新能源汽车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换电站作为新能源汽车重要的补
能方式,为合同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并且公司在换电站设备的智能化
程度、设备运行稳定性、批量交付能力等指标和售后服务能力方面具有领先优势,
双方在此基础上加强合作,有利于巩固公司的领先优势,同时提升公司品牌影响
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本销售框架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若本合同顺利履行,
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
                                    3
竞争力。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合同对某
客户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履约风险: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行业
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无法
如期或全面履行。因本合同为销售框架合同,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为暂估总价,
具体采购数量和采购价格以双方签署的采购订单为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
因客户需求变化,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2)违约风险: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
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3)疫情影响:新冠疫情的反复,人员聚集和流动受限,会造成设备安装、
调试、验收等较难顺利推进,不利于完成现场工作,进而可能影响项目进度。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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