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川智能: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27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勤勉、忠实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出席了2021年公司召开
的历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将我们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
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有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占董事席位占比超过三分之一,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陈学军先生,196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机械制造工
艺与设备专业,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81年12月至2007年9月,在四川长虹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厂长、副总经理等职位;2007年10月至2014年4月,在四
川华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4年5月至2015年1月,在四川电子军工
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2015年2月至2016年6月,自由职业;2016年7月
至今,在成都合众宝根电子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
张孝明先生,198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
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7月至2009年3月,在无锡国
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投资部经理;2009年4月至2010年1月,在上海盛宇股权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高级投资经理;2010年2月至2011年1月,在江苏金茂
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2011年2月至2016年9月,在苏州晋合创
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管理合伙人;2016年10月至2018年8月,
在苏州南园融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8年9月至今,在苏州
汇利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
倪丹飚先生,196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学专业,
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90年8月至1994年3月,在苏州医学院担任助理
审计员、主任科员;1994年4月至1995年3月,在苏州审计师事务所担任项目经理;
1995年4月至2008年12月,在苏州中惠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部门经理;2009年1月至
今,在苏州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
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
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包括1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
会。我们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听取公司股东、经营管理层对公司重大决
策事项发表的意见,主动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1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分别亲自出
席有关会议并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在
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
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参会情况如下表: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陈学军 11 11 11 0 0 否
张孝明 11 11 11 0 0 否
倪丹飚 11 11 11 0 0 否
在审议董事会议案时,我们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
建议,且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等四个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以
认真勤勉、恪尽职守的态度履行各自的职责。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战略委员会
1次,提名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我们均亲自参加,未有无故缺席
的情况。
(四)日常职责履行情况
2021年度,我们通过参加会议、电话、邮件等方式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
定期关注和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规章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实施监督等事项;并通过电话
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个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
公司精心准备各项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积极有效配合了我们的工作,为我们做好履职工作提供了全面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其他公司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方非经常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4,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
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实际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000
万元。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1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
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22,300万元。
4、其他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1年度,公司提名新的高级管理人员,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聘任章敏女士出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章
敏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
审核,经审查,公司根据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依据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职责确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我们
认为公司支付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业绩预告情况。2021年2月27日,公司披露2020年度
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通过对相关情况的核查和了解,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
能够积极履行以往作出的承诺,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上市后,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广
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年度,公司共披露135份临时公告和4份定期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我们在审议相关
议题时,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就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较
为完善的内控体系,进一步加强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推动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
落实。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内
部控制体系。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形成的决议合
法有效。
(十一)开展新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要,与关联方蔡昌蔚先生以及周伟先生共同
出资人民币4,500万元设立苏州博睿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开展汽车零部件线束产
品的新业务,专注汽车线束产品相关的研发、生产、销售,充分利用公司在汽车
线束产品的设备和工业软件优势,推动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探索发展汽车智能化、
电动化相关的线束产品,拓展汽车电子产业链。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我们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发
挥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忠实、勤勉、独立、谨慎地履行职责,
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年,我们将继续诚信、勤勉、专业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加强自身
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保持密切沟通和协作,以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维护股东的权利,
为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发展壮大做出贡献。
最后,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2021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
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