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川智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27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9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
定,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
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
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
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主要情况
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下简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
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
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
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
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
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
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三)执行的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
因执行新租赁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 2021 年 1 月 1 日使用权
资产 33,746,163.36 元、租赁负债 19,940,066.72 元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3,806,096.64 元。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 2021 年 1 月 1 日使用权资
产 8,834,764.48 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834,764.48 元。
2021 年 1 月 1 日,公司及母公司将原租赁准则下披露重大经营租赁尚未支
付的最低经营租赁付款额调整为新租赁准则下确认的租赁负债的调节表如下:
项 目 本公司 母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重大经营租赁最低租赁付款
41,458,900.54 13,815,646.30
额
项 目 本公司 母公司
减:采用简化处理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4,580,250.90 4,580,250.90
其中:短期租赁 1,508,100.00 1,508,100.00
剩余租赁期超过 12 个月的低价值资产租赁
加:2020 年 12 月 31 日融资租赁最低租赁付款
额
2021 年 1 月 1 日新租赁准则下最低租赁付款额 36,878,649.64 9,235,395.40
2021 年 1 月 1 日增量借款利率加权平均值 4.90% 4.90%
2021 年 1 月 1 日租赁负债 33,746,163.36 8,834,764.48
列示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3,806,096.64 8,834,764.48
租赁负债 19,940,066.72
三、会计政策变更后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不涉及
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专项意见
(一)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
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
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