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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瀚川智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0-21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2-060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下午 1:30 以现场表决和通
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
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晓主持,会议应到 3 人,实到 3 人。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
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激励计划
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
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
告编号:2022-05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
分配体系。因此,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
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查后认为:
    (1)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
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
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
划前 5 日披露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
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持股计划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公司实施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
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
创造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
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
证本次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
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