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川智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2-10-21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2-065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
经达成,公司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新增的股份数量为 249,990 股,已于 2022
年 7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上市流通。本次变更后,公司总股本从 108,286,500 股增加至
108,536,490 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108,536,490 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针对章程的部分条款作出修订,修订内容如
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10,828.65 万元。 10,853.649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
10,828.65 万股,均为普通股。 10,853.649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3 …… ……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
工持股计划;
第五十二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 第五十二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
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 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
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 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
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
在股东大会结束前,召集股东持股 备案。
4 比例不得低于 10%。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 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 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
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
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五十七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 第五十七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
会召开 20 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 大会召开 20 日前通知各股东,临
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通知 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
各股东。 通知各股东。
…… ……
5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 ……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号码。 号码;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
间及表决程序。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6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 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
决权。 有一票表决权。
……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
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
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
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聘用取得“从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聘用符合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 《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
7 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 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
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 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
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除修订上述条款内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上述修订内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