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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瀚川智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11-02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2 年 11 月




                                     1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6
   议案一: .................................................................................................................................. 8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8
   议案二: .................................................................................................................................. 9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9
   议案三: ................................................................................................................................ 1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0
   议案四: ................................................................................................................................ 12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12
   议案五: ................................................................................................................................ 13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13
   议案六: ................................................................................................................................ 1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4
   议案七: ................................................................................................................................ 15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15
   议案八: ................................................................................................................................ 18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8
   议案九: ................................................................................................................................ 19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9
   议案十: ................................................................................................................................ 2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
   议案十一: ............................................................................................................................ 21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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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
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苏州瀚川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
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
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
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
发言。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
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
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
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
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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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
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
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
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
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 1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为计票人,1 名股
东代表、1 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
签字。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
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
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
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64)。
       十六、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司建议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严格遵守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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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省苏州市政府相关防疫政策,务必保持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
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会议当日,请提供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
为阴性的有效证明,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等相关
防疫工作。若会议召开当日相关政府部门等有权机构出台新的防疫规定,公司有
权要求参会者配合执行。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会议
现场,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或委托投票进行表决,请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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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1 月 10 日 14:30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听涛路 32 号瀚川智能
       3、会议召集人: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
       5、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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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7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8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1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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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不
断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稳定和吸引核心员工,有效地
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苏
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拟
向激励对象授予 197.75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
额 10,853.649 万股的 1.82%,其中,首次授予 158.75 万股,预留 39.00 万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并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刊
载披露《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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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
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
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了《苏州瀚川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并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刊
载披露《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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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
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
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
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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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
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
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
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
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
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
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
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
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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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提高公司
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持员工队伍的稳定,增
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持续、健康、长远的发展。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拟定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并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刊
载披露《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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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规范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保障公司
员工的利益和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并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刊
载披露《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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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
宜;
     (4)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
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8)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
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0)本次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
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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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

经达成,公司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新增的股份数量为 249,990 股,已于 2022

年 7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上市流通。本次变更后,公司总股本从 108,286,500 股增加至

108,536,490 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108,536,490 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针对章程的部分条款作出修订,修订内容如
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10,828.65 万元。                  10,853.649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
          10,828.65 万股,均为普通股。      10,853.649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3      ……                              ……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
                                            工持股计划;
   4      第五十二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 第五十二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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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 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
          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 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
          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
          在股东大会结束前,召集股东持股 备案。
          比例不得低于 10%。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 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 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
          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
                                           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五十七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 第五十七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
          会召开 20 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 大会召开 20 日前通知各股东,临
          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通知 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
          各股东。                         通知各股东。
          ……                             ……
   5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                             ……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号码。                           号码;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
                                           间及表决程序。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 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
          决权。                           有一票表决权。
   6
          ……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
                                           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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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
                                           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聘用取得“从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聘用符合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 《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
   7      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 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
          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 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
          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除修订上述条款内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刊载披露《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
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现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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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参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需求,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刊载披露《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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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需求,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刊载披露《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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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需求,拟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刊载披露《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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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
际,拟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刊载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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