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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瀚川智能: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22-11-10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2-074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
成的战略框架性约定,确立了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
奠定了基础。具体合作项目由双方另行签署合作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
在不确定性,具体合作项目以正式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
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战略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
内容和金额,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深圳埃
克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埃克森新能源公司”或“甲方”)本
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甲方锂电池相关生产设备及乙方相关电池产品
采购等业务达成长期、深入的战略合作,为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双方经友
好协商,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并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埃克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尤军
    4、注册资本:1,304.3433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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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成立日期:2021-10-09
    6、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社区深南大道 9672 号大冲商务中
心(一期)2 栋 4 号楼 601
    7、主营业务:深圳埃克森新能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制造、销售新能源锂
离子电池和钠离子电池的技术企业,聚焦在集中式储能、分布式储能和工程机械
及特种车辆等应用场景,主营高安全、长循环、低成本的储能电池产品,包括方
形磷酸铁锂、全极耳大圆柱和钠离子电池。
    8、主要股东:杭州昂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34.5%;崔东
旭持股 17.6334%。
    9、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公司与深圳埃克森新能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协议由公司与深圳埃克森新能源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在苏州工业园区
签订。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和审议情况。
    本协议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框架性约定,不涉及具体金额,不构成
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进展按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无需有关部门审批或向有关部门备案。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深圳埃克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的背景
    甲方是一家集研发、制造、销售新能源锂离子电池和钠离子电池的技术企业,
聚焦在集中式储能、分布式储能和工程机械及特种车辆等应用场景,主营高安全、
长循环、低成本的储能电池产品,包括方形磷酸铁锂、全极耳大圆柱和钠离子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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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池。
    乙方是一家专业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提供商, 聚焦汽车电动化、智能化领
域,为汽车、新能源等领域用户提供自动化装备、核心零部件和工业软件整体解
决方案及服务。公司深耕行业,洞察制造升级的需求,持续提供卓越高效的智能
制造整体解决方案和行业标杆产品,助力客户提升生产力。
       (三)合作内容
    (1)甲方根据生产需要,组织对锂电池相关生产设备进行评估,邀请乙方
作为战略伙伴共同参与,双方组成项目组共同完成设备的开发选型工作,在满足
技术、商务等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的同类型设备。
    (2)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拟计划向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实质性下达不少于
首批 3GWh 的锂电池相关设备采购订单,并在后续的 50GWh 投资中,在满足技术、
商务等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的相关设备。
    (3)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与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联合实质性开发全极耳大
圆柱产线,在满足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的技术、商务等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乙
方或乙方关联公司的相关设备。
    (4)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可为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换电相关产品引进客户
资源。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未来如在换电板块业务中需采购相关电池,在满足技
术、商务等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的相关电池产品(乙方或
乙方关联公司的客户有指定品牌产品除外)。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拟计划向甲方
或甲方关联公司于 2023 年下达 0.5GWh 的电池产品采购订单,并于 2023 年至 2025
年下达 3GWh 的电池产品采购订单。
    (5)甲乙双方在新工艺及新技术的迭代升级层面共同制定标准,并联合开
发具有行业竞争力的相关设备。
    (6)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在电源开发上聚焦新能源,储能相关的电源产
品,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协助乙方在市场开拓导入储能市场应用、在满足技术、
商务等同等条件下,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可获得优先选择权。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为自身生产设备联合开发提供相应的支持,并可以根据乙方的
付出而支付相关的费用。
    (2)乙方需为甲方协助乙方引进客户资源等协助事项提供相应的支持,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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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根据甲方的付出而支付相关的费用。
    (3)甲乙双方共享利用各自自身生产设备联合开发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研发
成果和知识产权,如需授权第三方使用该等研发成果或知识产权,应取得对方书
面同意。
    (4)在甲乙双方签订采购协议后,甲方负责生产优质合格的电池产品,乙
方负责生产优质合格的电池生产设备。
    (四)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1)如果发生与本协议解释或执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
解决。协商不成,则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对协议的理解、执行、有效性等的适用法律为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港澳台)。
    (五)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
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最终以届时双方签订具体的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和内容,对公司本年度业绩
预计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
情况而定。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当前储能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电化学储能是新型储能中率先实现产业
化应用的储能技术。深圳埃克森新能源公司主营高安全、长循环、低成本的储能
电池产品,包括方形磷酸铁锂、全极耳大圆柱和钠离子电池,公司在电池装配、
化成分容、检测、数据追溯等中后道专业领域具备独特技术,这一背景下,为双
方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旨在实现合作双方的
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通过发挥各自的资源和优势,在锂电池相关生产设备的开
发、生产、采购等方面开展密切合作,实现产业互动和互利共赢,有利于公司储
能电池业务的布局并增强公司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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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协议签署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框架性约定,确立
了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具体合作项目
由双方另行签署合作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合作项目
以正式协议为准。
    (2)在后期协议履行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等
因素,在具体合作方向上存在偏差,履行效果不达预期的风险。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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