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6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瀚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川投资”) 直接持有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6,488,556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3.62%;苏州瀚川德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瀚川德和”)直接持有公司 7,766,8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16%;苏州瀚智 远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瀚智远合”)直接持有公司 2,046,2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9%。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持有的股份,且已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解除限售后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股东瀚川投资、瀚川德和、瀚智远合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039,020 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2.8%,其中瀚川投资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合计不 超过 1,410,974 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3%,减持计划将于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瀚智远合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 有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542,682 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将于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瀚川德和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085,364 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在股份减持期间,瀚川投资、瀚川德和、瀚智远合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 1 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本次减持股份的安排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次大宗交易对象仅考虑产业资本、战略投资者、高质量财务投资者 等,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支持。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收到瀚川投资、瀚川德和与瀚智远合联合出具的《关 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当前持股股份来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源 苏州瀚川投资管理有限 5%以上第一大股 IPO 前 取 得 : 36,488,556 33.62% 公司 东 36,488,556 股 苏州瀚川德和投资管理 5%以上非第一大 IPO 前 取 得 : 7,766,802 7.16%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 7,766,802 股 苏州瀚智远合投资管理 IPO 前 取 得 : 5%以下股东 2,046,258 1.89%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46,258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苏州瀚川投资管理有 瀚川投资、瀚川德和与 限公司 36,488,556 33.62% 瀚智远合均为同一实际 控制人控制 苏州瀚川德和投资管 瀚川投资、瀚川德和与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7,766,802 7.16% 瀚智远合均为同一实际 伙) 控制人控制 苏州瀚智远合投资管 2,046,258 1.89% 瀚川投资、瀚川德和与 2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瀚智远合均为同一实际 伙) 控制人控制 合计 46,301,616 42.67%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区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前期减持计划披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间 (股) 例 露日期 (元/股) 苏州瀚川德和 投资管理合伙 2022/11/24~ 1,085,364 1% 47.25-47.25 2022 年 11 月 19 日 企业(有限合 2022/11/24 伙) 苏州瀚智远合 投资管理合伙 2022/11/24~ 1,085,364 1% 47.25-47.25 2022 年 11 月 19 日 企业(有限合 2022/11/24 伙)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持数量 减持方式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股) 苏州瀚川投 不超过: 不 超 大 宗 交 易 减 2023/3/2 按市场价 IPO 前 取 股 东 资 资管理有限 1,410,9 过 : 持,不超过: ~ 格 得 金需求 公司 74 股 1.3% 1,410,974 股 2023/9/2 苏州瀚川德 不超过: 竞 价 交 易 减 2023/3/20 和投资管理 不 超 按市场价 IPO 前 取 股 东 资 1,085,3 持,不超过: ~ 合伙企业 过:1% 格 得 金需求 64 股 1,085,364 股 2023/9/20 (有限合 3 伙) 苏州瀚智远 合投资管理 不超过: 不 超 大 宗 交 易 减 2023/3/2 按市场价 IPO 前 取 股 东 资 合伙企业 542,682 过 : 持,不超过: ~ 格 得 金需求 (有限合 股 0.5% 542,682 股 2023/9/2 伙)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瀚川投资、瀚川德和、瀚智远合承诺: 1、关于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如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公司。 本企业在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 起 20 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 2、公司控股股东瀚川投资持股及减持意向 本企业承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 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 减持公司股票。 本企业承诺:公司限售期满后,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上市公司减持股份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对本企 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依法进行减持。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 本企业承诺:在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在满足上市公司减持股份相关法 律、法规等规定的前提下,本企业对持有股份的减持作如下确认: A 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企业承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 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 减持公司股票。在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企业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B 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 等。 C 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 价。 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后 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届时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 D 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自公告之 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 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3、公司股东瀚川德和持股及减持意向 5 本企业承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 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 减持公司股票。 本企业承诺:公司限售期满后,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上市公司减持股份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对本企 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依法进行减持。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企业承诺:在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在满足上市公司减持股份相关法 律、法规等规定的前提下,本企业对持有股份的减持作如下确认: A 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企业承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 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 减持公司股票。在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企业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B 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 等。 C 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 价。 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后 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届时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 6 D 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自公告之 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 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 的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瀚川投资、瀚川德和与瀚智远合合伙平台中有限合 伙人的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 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瀚川投资、瀚川德和与瀚智远合根据市场情况、公司 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7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减持计划 实施后,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5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