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川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9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苏州瀚川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慎分析,我们对拟提
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已将本次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与我们进行了沟通,
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阅读了相关资料。本次会议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
营的正常所需,此部分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属于正常性业务。本
次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亦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将本次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
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
会影响公司对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们同意将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学军、张孝明、倪丹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