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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盾量子:国盾量子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0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1-012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

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1 年 4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冯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大国盾量子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15 项议案,具体如

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

 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 7 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

 了本年度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

 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

 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

 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国盾量子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

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

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

盾量子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1 年财务预算报告

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

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事务所出具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同时根

据公司对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合理预计,公司编制了《科大国盾量子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该报告准

确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兼

顾了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和公司对股东的回报,保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权益,同时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
盾量子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3)。

    5、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

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

盾量子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1-014)。

    6、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

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国盾量子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 2021 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现状及公司业绩,有利于公司稳

定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
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

盾量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6)。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

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

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

大国盾量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10、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对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

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

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

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

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

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与关联方

之间的关联交易。相关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

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

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

盾量子关于签订实施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8)。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

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量子计算原型机及云平台研发项目”,符合公

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

增加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规定的情形。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

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事项。同时,“量子计算原型机及云平台研

发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预计会与关联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发生关联交易,系

项目实施的需要,相关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

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

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此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

盾量子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9)。

    1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

盾量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0)。

    1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的相应资质和胜任

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

 盾量子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5)。

     15、审议通过《关于<国盾量子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

 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

 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盾

量子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