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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盾量子:国盾量子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6-08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1-038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6 月 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 800 号创新产业园 D3 楼一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普通股股东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0,766,41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0,766,41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25.9580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25.958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副董事长应勇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张军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0,766,018 99.9980          400 0.0020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1        《关于公司     2,409,018 99.9833     400 0.0166              0        0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
         修订稿)及
         其摘要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费林森、冉合庆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
表决程序与表达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