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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盾量子: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1-07-31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1-057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安徽润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丰投资”)目前持有科大国
   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 3,96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5%。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 IPO 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王根九目前持有公司股份数 2,20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76%。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 IPO 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
   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王凤仙目前持有公司股份数 76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5%。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 IPO 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起解除限
   售并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由于企业经营需要,润丰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方式,按市场价
   格,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8 月 23
   日至 2022 年 2 月 18 日,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860,000 股,计划减持比
   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750%。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 IPO 前取得的股票。

         由于投资经营需要,王根九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方式,按市场价格,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8 月 23 日至
   2022 年 2 月 18 日,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550,000 股,计划减持比例不

                                    1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6875%。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 IPO 前取得的股票。
              由于投资经营需要,王凤仙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方式,按市场价格,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8 月 23 日至

         2022 年 2 月 18 日,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90,000 股,计划减持比例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375%。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 IPO 前取得的股票。
              润丰投资、王根九及王凤仙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
         个月内,即 2021 年 8 月 23 日至 2022 年 2 月 18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合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600,000 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2%,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收到股东润丰投资、王根九及王凤仙出具的《关
         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5%以上非第一
 润丰投资                         3,960,000          4.95% IPO 前取得:3,960,000 股
              大股东

              5%以上非第一
  王根九                          2,205,000          2.76% IPO 前取得:2,205,000 股
              大股东

              5%以上非第一
  王凤仙                            762,000          0.95% IPO 前取得:762,000 股
              大股东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润丰投资            3,960,000            4.95%      王根九与王凤仙为夫

               王根九             2,205,000            2.76% 妻关系,润丰投资为王
                                                               根九、王凤仙实际控制

               王凤仙                762,000           0.95% 的 企 业 ( 王 根 九 持 股
                                                               60%,王凤仙持股 40%)。

                合计              6,927,000            8.66% —


                                          2
           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1/8/23
                       不超过: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企业经
润丰投资     860,000              持,不超过: ~
                       1.0750%                                     格          得      营需要
               股                 860,000 股         2022/2/18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1/8/23
                       不超过: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投资经
王根九       550,000              持,不超过: ~
                       0.6875%                                     格          得      营需要
               股                 550,000 股         2022/2/18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1/8/23
                       不超过: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投资经
王凤仙       190,000              持,不超过: ~
                       0.2375%                                     格          得      营需要
               股                 190,000 股         2022/2/18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公司股东润丰投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
    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如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4)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在限售期内不减持发行人股票。若在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 2

                                               3
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每年减持股票总数将不超过上一年末本公司所持发行
人股票总数的 25%。
    (5)若本公司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

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出现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调整),且将
通过发行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
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非

公开转让方式、配售方式等。
    2、公司股东王根九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
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股份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如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如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5)本人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在限售期内不减持公司股票。若在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拟减
持公司股票的,每年减持公司股票总数将不超过上一年末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总数

的 25%。
    (6)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
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调整),且将通过公司依法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7)本人减持公司股票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非公开
转让方式、配售方式等。

    3、公司股东王凤仙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
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股份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或本人近亲属在公司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

人或本人近亲属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如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如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 6 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5)本人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在限售期内不减持公司股票。若在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拟减
持公司股票的,每年减持公司股票总数将不超过上一年末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总数

的 25%。
    (6)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
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调整),且将通过公司依法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本人减持公司股票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非公开
转让方式、配售方式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5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况综合决定是否
     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
     不确定性。本次减持系上述股东根据自身安排及计划的自主决定。本次减持
     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公司股东润丰投资、王根九、王凤仙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
实施减持。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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