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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盾量子: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8-11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科大
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
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负责国盾量子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
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1                                                       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制定了相应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了保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荐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
 2      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
                                                       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
        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
 3      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
        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   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
 4      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   项
        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
        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   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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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等方式,了解公司业务情况,
                                                         对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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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诺                                               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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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
                                                      出的各项承诺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依照相关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
                                                      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
7    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
                                                      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度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
                                                      公司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
     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
                                                      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公
8    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
                                                      司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
     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
                                                      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
     的程序与规则等
                                                      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
     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     促公司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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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文件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
     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
10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
                                                      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
     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
                                                      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
     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
11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
     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   该等事项
     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
12   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
                                                      履行承诺的情况
     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
     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   经保荐机构核查,公司不存
13   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   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   报告的情况
     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
     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
14   《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   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

                                     2
       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
       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
       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
       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下
       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
       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     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
 15    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需要
       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     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
       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发现的问题
      公司 2021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99.19 万元,同比
下降 42.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160.40 万
元,同比下降 7.50%,可能存在业绩继续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公司 2021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系 2021 年 1-6 月计入当期损益的
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减少。
      (二)整改情况
      上述问题不涉及整改事项。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
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公司 2021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99.19 万元,同比
下降 42.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160.40 万
元,同比下降 7.50%。
      由于量子保密通信网络推进的时间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造成对量子通信产
品的采购需求呈现一定的波动性,公司经营业绩存在继续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二)技术开发风险


                                        3
    量子保密通信行业还需要加快融入传统信息安全行业,企业必须根据市场发
展趋势和信息安全需求准确把握创新方向,持续不断地推进技术创新和产品开
发,并将创新成果转化为成熟产品推向市场。如公司未能准确判断新技术的发展
方向或者新技术开发失败、未能准确把握市场需求、未能将新技术产品化并满足
用户需求,可能导致公司技术和产品被赶超或者替代,将会对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产生不利影响。
    (三)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依赖专业人才和团队,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当前,
量子通信行业对于技术和人才竞争日益激烈,如果出现核心技术人员大量流失,
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技术创新能力。
    (四) 市场开拓风险
    公司的业务及经营业绩对国家及地方政府推动的骨干网、城域网等量子保密
通信网络建设项目存在依赖。由于国家和地方政府对量子保密通信网络建设推进
进度存在不确定性,且公司产品向行业用户和个人用户的拓展应用也需要一定的
推广周期,如果公司不能进行有效市场开拓或者商业化应用推广不力,将可能对
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销售收入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特别是 12 月份。公司销售收入存
在季节性波动风险,相关合同签订与执行时间分布可能导致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出
现较大波动。
    (六)行业风险
    量子保密通信产品是近年发展起来的高精尖技术产品,主要用于构建量子保
密通信骨干网、城域网以及以量子保密通信网络为基础的行业应用。行业市场的
形成需要较长的培育周期,公司存在产品商业化应用推广时间相对较长的风险。
如果公司未来商业化应用推广未达预期或者不能有效推进商业化应用,将对公司
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宏观环境风险
    量子通信产业属于国家战略新兴产业,目前受到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支
持。若未来政策落实的进度受外部环境影响,可能影响量子通信网络建设项目的


                                  4
推进落地,进而可能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公司获得了国家和
地方政府多项专项资金、科研经费等,促进了公司的技术研发和创新,如果未来
政府补助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公司不能继续享受政府补助,将会对公司的利润水
平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 年 1-6 月,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 年 1-6 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1年1-6月          2020年1-6月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24,163,755.07        16,061,167.36            50.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991,875.64       -13,345,133.72           -42.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41,604,048.97       -38,701,778.08           -7.50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713,117.18       -50,741,820.16           -3.88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同比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643,486,534.28     1,671,032,855.39           -1.65
总资产                           1,881,663,431.53     1,924,965,260.18           -2.25

    2021 年 1-6 月,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1年1-6月      2020年1-6月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4           -0.22          -9.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4           -0.22          -9.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52           -0.65          20.00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4           -1.36   增加 0.22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2.51           -3.95   增加 1.44 个百分点
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33.52          191.36   减少 57.84 个百分点

    2021 年 1-6 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 50.45%,主要系公司推出的卫星地面站等新产
品带来的增量收入。

                                         5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42.31%,主要系 2021 年
1-6 月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减少。
    3、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上年同期减少 57.84 个百分点,主要系公
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2021 年 1-6 月,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具体如下:
    (一)核心技术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发展,形成了从基础研究成果向工程应用快速转化的
技术能力体系,坚持自主研发创新,秉承“预研一代、研制一代、生产一代”的
总体布局,通过构建高水平的研发技术平台,在保障市场占有率的同时,实现产
品和技术的更新换代。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拥有专利 261 项,其中发
明专利 90 项(其中国际专利 15 项)、实用新型专利 129 项、外观设计专利 42 项,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209 项。
    (二)核心组件自主可控优势
    量子保密通信作为一种创新性的信息安全技术手段,关键的核心组件自主可
控对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必不可少。公司高度重视核心组件的自主可控,通过
不断的研发创新,掌握了一系列核心技术,形成了完整的工艺流程。同时,公司
不断加大资源投入,与相关科研院所进行合作开发,保证了关键器件的有效供应。
量子密钥分发设备已完成元器件的全部国产化验证和样机设计。
    (三)工程应用优势
    量子保密通信产品从实验阶段到进入市场直至大规模应用,需要经过不断的
测试、验证和实践检验,是一个较长的过程。公司的产品已在国家量子保密通信
网络建设项目、地方量子保密通信城域网及行业接入应用中得到了验证。公司高
度重视产品的开发和升级工作,不断开发出能够适应复杂环境、满足行业客户需
求的产品,并在金融、电力等领域得到有效应用。
    (四)资质优势
    公司量子保密通信产品主要用于信息安全领域,进入某些重要的应用领域必
须通过严格的检测并取得相应资质。公司及子公司已获得了多种业务资质、许可
和证书,包括军工相关资质证书、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等,在公司拓展业务、

                                     6
开拓市场方面发挥了显著的作用。公司通过 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ISO20000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CCRC 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认证和
CCRC 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资质认证。目前,公司密钥系统交换密码机 SJJ1963、
密钥分发网络管理系统 QKM-S600 V7.0、物理噪声源芯片 QCTWNG 160625 三款产
品 通 过 商 用 密 码 产 品 认 证 ; 量 子 密 钥 分 发 设 备 ( QKD-POL100A/B 、
QKD-PHA1250A/B-S)、量子随机数发生器(QRNG100E)已通过商密检测并取得正
式检测报告。公司可为客户提供成套商密合规的量子安全解决方案。
    (五)人才优势
    公司十分重视人才团队建设,坚持产学研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之路,构建了一
支技能全面、素质过硬的核心技术团队。人员梯队覆盖理论研究、系统设计、光
学、电子学与集成电路、硬件逻辑、软件等专业方向。多名核心技术人员作为项
目负责人及主要研发人员参与了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计划)、安徽省
自主创新重大专项、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山东省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重大专项等
研发项目。公司创新团队被评定为安徽省“115”产业创新团队、合肥市“228”
产业创新团队、“济南市优秀创新团队”、合肥高新区“江淮硅谷”创新创业团队。
2021 年上半年,公司获得了“2020 年庐州产业创新团队”、“2021 年合肥高新区
五一劳动奖状”、“年度十佳雇主”等荣誉。
    (六)品牌优势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密码行业标准化
技术委员会首批会员单位、中国量子通信产业联盟发起单位、中国信息协会量子
信息分会发起单位、中国 通信标准化协会量子通信与信息技术特设任务组
(CCSA-ST7)——量子通信工作组组长单位、国际云安全联盟(CSA)量子安全
国际工作组(QSSWG)发起单位、国际电信联盟(ITU)成员单位。自创办以来,
公司在量子保密通信领域深耕细作,通过为骨干网、城域网建设提供产品和技术
保障,以及在政务、金融、电力、国防、通信等行业和领域的开拓性应用,树立
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获得安徽质量信用 AAA 级示范企业,24bit 超导量子计
算调控系统入选 2021 年度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第一批)拟评定名单,
山东量科入选 2021 年度山东省制造业高端品牌新增培育企业名单等。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7
    2021 年 1-6 月,公司研发投入 3,226.28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33.52%;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 191 人,占公司总人数的
50.66%。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拥有专利 261 项,其中发明专利 90 项
(其中国际专利 15 项)、实用新型专利 129 项、外观设计专利 42 项,计算机软
件著作权 209 项。
    2021 年 1-6 月,公司在研项目正常开展,进展顺利,并取得一定的研发成
果。2021 年 1-6 月,公司新增授权专利 29 项(其中发明专利 19 项),新增已登
记的软件著作权 6 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2021 年 1-6 月,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145.80 万元。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 3,122.98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收到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 1,369.06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
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63,840.02 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 41,6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2,240.02 万元。
    公司 2021 年 1-6 月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
结及减持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
    1、控股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股权较为分散,无控股股东。


                                     8
       2、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
       公司法人股东科大控股与自然人股东彭承志、程大涛、柳志伟、于晓风、费
革胜、冯辉为一致行动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法人股东科大控股持有公司 13.50%的股份,并通
过潘建伟的授权委托控制其 8.26%的股份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 21.76%的股份表
决权;自然人股东彭承志直接持有公司 2.12%的股份,并通过合肥琨腾、合肥鞭
影、宁波琨腾分别控制公司 4.25%、2.51%、0.94%的股份,其合计控制公司 9.82%
的股份表决权;自然人股东程大涛、柳志伟、于晓风、费革胜、冯辉现分别持有
公司 3.13%、2.93%、0.25%、1.40%、0.92%,合计持有公司 8.63%的股份。法人
股东科大控股与自然人股东彭承志、程大涛、柳志伟、于晓风、费革胜、冯辉作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公司 40.21%的股份。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股)               合计持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小计       比例(%)

 1       彭承志          董事长          1,692,000      2,204,993   3,896,993      4.8712
 2        王兵          副董事长                   -           -             -          -
                  副董事长、常务副总裁
 3        应勇                                     -           -             -          -
                      (执行总裁)
 4        赵勇    董事、总裁、总工程师        434,000   1,218,001   1,652,001      2.0650
 5        王希            董事                     -           -             -          -
 6       舒华英         独立董事                   -           -             -          -
 7       李姚矿         独立董事                   -           -             -          -
 8        李健          独立董事                   -           -             -          -
 9        冯镭         监事会主席                  -       7,500       7,500       0.0094
 10      耿双华           监事                     -           -             -          -
 11      范奇晖           监事                     -           -             -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12       张军                                196,000          -      196,000      0.2450
                        财务总监
 13      冯斯波          副总裁               158,000          -      158,000      0.1975
 14      张爱辉          副总裁                    -      124,000     124,000      0.1550
 15       何炜           副总裁                    -      72,000      72,000       0.0900
       注:上表中的间接持股数不包括通过战略配售的持股数。

                                          9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形,未发生股份减持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此页以下无正文)




                                  10
(此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高 震                 马   辉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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