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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盾量子: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2021-09-2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科大
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国盾量子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国盾量子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盾”)将与关联方浙江国盾量子电力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电力”)发生以下交易事项:
    近日,因日常销售活动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国盾拟与国盾电力签订一
份销售合同,向其销售合同金额预计为 617.34 万元的量子通信产品。最近 12
个月内,公司与国盾电力及其他关联方(剔除公司已履行过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
交易)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或市值 1%以上。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国盾量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万生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6 月 1 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白沙泉 150 号 102 室


                                    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量子计算技术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电子专用设备服务;电子
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智
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专业设
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机械设备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力行业高效
节能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
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说明
    上海国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盾电力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股 4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国盾与国盾电力
存在关联关系。
    (三)履约安排
    国盾电力定位是推动量子技术在电力领域的应用和研究,促进量子技术成果
转化,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进一步加快推动量子技术实用化产业化发展。上述关
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双方在就上述交易签署合同后,将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全资子公司上海国盾近期拟与国盾电力签订一份销售合同,向其销售量子通
信产品,合同预计金额为 617.34 万元。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情况与上述关联人签署具体的商业合同。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开
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
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
经营,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开展。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
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2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相关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
三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
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国盾量子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已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符
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国盾量子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此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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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高   震                 马   辉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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