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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盾量子: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2022-03-0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科大
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盾量子”)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国盾量子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与国科量子通信网络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量网”)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国科量子通信网络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东国科”)发生以下交易事项:
    公司拟与关联方广东国科签订两份销售合同,向其销售合同金额预计为
481.31 万元的量子通信产品。自此往前追溯 12 个月,公司向国科量网及其控股
子公司销售商品及服务的金额累计为 15.50 万元。加上本次交易,过去 12 个月
内,公司预计与广东国科及其他关联方(剔除公司已履行过董事会、股东大会等
审议决策程序的关联交易)的销售类别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未达
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国科量子通信网络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伟
    注册资本:45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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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日期:2018 年 6 月 27 日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 45 号之二 1901 房
    经营范围:量子网络技术应用研究、应用开发和技术服务;量子网络技术咨
询;量子网络技术转让。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股东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潘建伟、
彭承志同时持有国科量网的股份,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分别为 5.70%、13.50%、
8.26%和 2.12%,持有国科量网的股份比例分别为 29.07%、14.54%、4.36%和 1.45%;
公司副董事长王兵担任国科量网的董事。广东国科系国科量网的全资子公司。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广东国科与公司存在关
联关系,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安排
    国科量网是国科控股为进一步推动量子通信实用化工作,代表中国科学院于
2016 年 11 月设立的量子保密通信网络建设和运营专业化公司,其定位是以公司
化方式进一步促进量子通信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进一步加快
推动量子通信实用化产业化发展。广东国科为国科量网的全资子公司,主要在广
东省内推动量子通信实用化工作。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
方签署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关联方广东国科签订两份日常经营销售合同,向广东国科销售量子
通信相关产品,合同金额预计为 481.31 万元。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情况与上述关联人签署具体的商业合同。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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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
正常经营,具备良好信誉,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本次关联交易不会
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相关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
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的事前
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国盾量子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
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公
允,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国盾量子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此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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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高震                    马辉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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