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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盾量子: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5-18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科大
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
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负责国盾量子上市(2020 年 7 月 9 日)后的持续督
导工作,并出具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
 1     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制
                                                          定了相应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了保
       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荐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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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
 3     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 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4     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
       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
       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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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了解公司业务情况,对公
                                                          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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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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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
                                                        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依照相关
7    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 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公
     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   司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
     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   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公司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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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   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
     则等                                               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
                                                        司的规范运行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促
     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     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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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
     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文件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公
     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   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
     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   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   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0   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曰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
     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
     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 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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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     事项
     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
12   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   履行承诺的情况
     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   经保荐机构核查,公司不存在
     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13   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   告的情况
     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   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
     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
14   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
     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
     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

                                       2
     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
     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   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
     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   场检查工作要求。
     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需要专
15   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
     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
     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
     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发现的问题
     公司 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17,915.36 万元,同比增加 33.55%,其中扣除与
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17,681.5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13.62 万元,同比下降 225.93%,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444.84 万元,同比下降
178.96%。公司 2021 年度利润下滑主要受到以下因素影响:销售产品结构变化致
毛利率下降、股权激励计划致股份支付费用增加、客户回款不及预期致信用减值
损失增加、参股企业经营亏损及政府补助减少等。
     (二)整改情况
     上述问题不涉及整改事项。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
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虽然国家和多省将量子保密通信网络建设列入了发展规划,但具体推进的时
间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加之疫情影响,量子保密通信产品的市场需求存在出现
较大幅度波动的可能性;量子计算目前处于工程实验验证和原型样机研发的技术
攻坚期,市场需求尚不稳定。因此,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下滑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开发风险


                                      3
    量子信息技术是近年发展较快的新兴技术。在量子保密通信方面,新型协议、
新型器件的研究方兴未艾,小型化、专用芯片以及更远通信距离等方面正在持续
取得突破。量子保密通信行业需要加快融入经典信息安全行业,必须根据市场发
展趋势和信息安全需求准确把握创新方向,持续不断地推进技术创新和产品开
发,并将创新成果转化为成熟产品推向市场。在量子计算方面,国内外多条技术
路线并行发展,但仍无任何一种路线能够完全满足实用化条件要求,处于工程实
验验证和原型样机研发的技术攻坚期。如公司未能准确判断新技术的发展方向或
者新技术开发失败、未能准确把握市场需求、未能将新技术产品化并满足市场需
求,有可能导致公司技术和产品被赶超或者替代,将会对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产生
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依赖专业人才和团队,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当前,
量子信息领域对于技术和人才竞争日益激烈,如果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会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
       (三)经营风险
       1、市场开拓风险
    现阶段,公司量子保密通信业务的发展主要依托于量子保密通信网络建设,
以及政务、金融、电力、通信等重点行业的应用。由于国家和地方政府对量子保
密通信网络建设的推进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不能很好地拓展面向行业的
商业化应用,将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销售收入季节性波动风险
    由于行业特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特别是 12 月份。
如果相关合同签订与执行时间出现意外,可能导致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出现较大波
动。
       (四)宏观环境风险
    量子信息产业属于国家战略新兴产业,目前受到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支
持。若未来政策落实的进度受外部环境影响,可能影响量子保密通信网络建设项
目的推进落地,进而可能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报告期内,公
司获得了国家和地方政府多项专项资金、科研经费等,促进了公司的技术研发和


                                   4
 创新,并提升了公司的经营业绩。近三年,公司对政府补助存在较大依赖,如果
 未来政府补助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公司不能继续享受政府补助,将会对公司的利
 润水平产生一定的影响。
         (五)其他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上海国盾于 2021 年 11 月被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列入“实体清
 单”。公司已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应对,公司量子保密通信相关产品及量子计算调
 控系统等产品的核心组件已实现国产化,少量通用进口元器件均有国产化替代方
 案,现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受“实体清单”影响可控。由于量子信
 息的上游行业特别是集成电路行业的核心技术、关键材料、高端科学仪器设备部
 分仍依赖进口,将可能对公司未来进一步开发新产品带来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79,153,578.49     134,147,621.51            33.55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
                                    176,815,657.74     130,782,188.08            35.20
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7,136,215.33      29,488,555.46          -225.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84,448,436.30    -30,272,806.01           -178.96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107,297.05      27,046,444.74          -337.03
               项目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同比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665,342,741.20   1,671,032,855.39           -0.34
总资产                             1,976,262,053.48   1,924,965,260.18            2.66

         2021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6                 0.43       -206.98



                                         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6                -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1.05            -0.44     不适用
益(元/股)
                                                                   减少 4.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5             2.32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减少 2.73 个
                                          -5.11            -2.38
资产收益率(%)                                                      百分点
                                                                   增加 5.42 个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0.81            45.39
                                                                     百分点

      2021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同比增加 33.55%,主要系公司加大量子计算仪器设备的市场开
 拓力度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 225.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同比减少了 178.96%,主要系销售产品结构变化致毛
 利率下降、股权激励计划致股份支付费用增加、客户回款不及预期致信用减值损
 失增加、参股企业经营亏损等因素综合影响所致。
      3、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337.03%,主要系客户回款不及预期,
 同时材料采购及人员薪酬支出增加所致。
      4、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减少 206.98%,主要系当期净利润减少所致。
      综上,公司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备客观、合理的原因。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具体如下:
      (一)核心技术优势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发展,公司形成了从基础研究成果向工程应用和产品快速
 转化的技术能力体系。公司坚持自主研发创新,秉承“预研一代、研制一代、生
 产一代”的总体布局,通过构建高水平的研发技术平台,在保障市场占有率的同
 时,实现产品和技术的更新换代。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拥有授权专利 292 项,
 其中发明专利 108 项(含国际专利 16 项)、实用新型专利 138 项、外观设计专利
 46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228 项。
      (二)核心组件自主可控优势
      量子信息技术作为面临激烈国际竞争的战略性前沿科技方向,关键核心组件
 自主可控对公司长期稳定持续发展意义重大。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核心组件的自主

                                     6
可控,通过不断的研发创新,掌握了一系列核心技术,形成了完整的工艺流程,
取得了包括近红外单光子探测器、量子光源、光频率转换模块以及量子随机数发
生器等核心组件成果。同时,公司不断加大资源投入,与相关科研院所和企事业
单位进行合作开发,保证了关键器件的有效供应。公司核心产品量子密钥分发设
备已完成元器件的全部国产化验证和样机设计。
    (三)工程应用先发优势
    量子科技从实验室走向实际应用的过程中,需要经历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
发、工程化集成与验证等阶段,最后才有可能实现规模化商业应用。公司的量子
保密通信产品已在国家量子保密通信骨干网、地方量子保密通信城域网及行业接
入应用中得到了大量实践验证。目前已有数千公里的光纤量子保密通信网络使用
了公司提供的产品且处于在线运行状态。公司高度重视产品的开发和升级工作,
不断开发出能够适应复杂环境、满足行业客户需求的量子通信相关产品,并在金
融、电力等领域得到有效应用。在量子计算方面,公司室温超导量子计算操控系
统等产品已在中科院物理所、南方科技大学等用户现场稳定使用。
    (四)资质优势
    公 司 已 通 过 ISO9001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 ISO27001 信 息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
ISO20000-1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且公司密钥系统交换密码机、密钥分
发网络管理系统、物理噪声源芯片已经获得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2021 年度,
公司新取得 CCRC-ISV-C01 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认证和 CCRC-ISV-C01 信息
系统安全运维服务资质认证。此外,公司小型化偏振编码 QKD、高速偏振编码 QKD、
高速时间相位编码 QKD、量子随机数产品均在国内首批取得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
密码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公司在资质方面的优势为公司拓展业务、开拓市场发
挥了显著的作用。
    (五)人才优势
    公司十分重视人才团队建设,坚持产学研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之路,构建了一
支技能全面、素质过硬的核心技术团队。多名核心技术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及主
要研发人员参与了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计划)、安徽省自主创新重大
专项、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山东省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重大专项等研发项目。公
司创新团队被评定为安徽省“115”产业创新团队、合肥市“228”产业创新团队、


                                        7
“济南市优秀创新团队”。优秀的人才团队和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为公司技术
领先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六)品牌优势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密码行业标准
化技术委员会首批会员单位、中国量子通信产业联盟发起单位、中国信息协会量
子信息分会发起单位、国际云安全联盟(CSA)量子安全国际工作组(QSSWG)发
起单位、国际电信联盟(ITU)成员单位。报告期内,公司入选“皖美品牌示范
企业”“合肥全国行业领军企业”,山东量科被评为“山东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
企业”。公司量子通信产品广泛用于量子保密通信骨干网、城域网,具有较高的
市场美誉度。公司作为代表企业参加了世界制造业大会、世界互联网大会、国家
网络安全宣传周、量子产业大会、量子科学与科学前沿论坛、进口博览会、全国
科普日等活动,承办了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主办的第十七届“挑战杯”“揭
榜挂帅”专项赛,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形象。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21 年度,公司研发投入 9,102.21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50.81%.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拥有研发人员 201 人,占公司总人数的 51.15%;公司已拥
有授权专利 292 项,其中发明专利 108 项(含国际专利 16 项)、实用新型专利
138 项、外观设计专利 46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228 项。
    2021 年度,公司在研项目正常开展,进展顺利,并取得一定的研发成果公
司新增授权专利 62 项(其中发明专利 37 项),新增已登记的软件著作权 25 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2021 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6,590.23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 7,567.41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收到
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 2,412.69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
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60,439.22 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8
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 26,5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3,939.22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包含利息收入净额)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杨家山支行           521107247771000002         3,589.6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   632172033                  6,516.62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   20000615397066600000165   21,878.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15514339830091             1,347.1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             376120100100260325           607.79
                   合计                      -                         33,939.22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
结及减持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
    1、控股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无控股股东。
    2、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
    公司法人股东科大控股与自然人股东彭承志、程大涛、柳志伟、于晓风、费
革胜、冯辉为一致行动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中,法人股东科大控股持有公
司 13.50%的股份,并通过潘建伟的授权委托控制其 8.26%的股份表决权,合计控
制公司 21.76%的股份表决权;自然人股东彭承志直接持有公司 2.12%的股份,并
通过合肥琨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鞭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琨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控制公司 4.25%、
2.51%、0.94%的股份,其合计控制公司 9.82%的股份表决权;自然人股东程大涛、
柳志伟、于晓风、费革胜、冯辉现分别持有公司 3.13%、2.93%、0.25%、1.40%、

                                       9
0.92%,合计持有公司 8.63%的股份。法人股东科大控股与自然人股东彭承志、
程大涛、柳志伟、于晓风、费革胜、冯辉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公司 40.21%
的股份。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
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彭承志         董事长、总工程师                  1,692,000        6.3158
 2        王兵               副董事长                             -             -
 3        赵勇               副董事长                       434,000        2.7533
 4        应勇              董事、总裁                            -             -
 5        张莉                 董事                               -             -
                  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
 6        张军                                              196,000        0.3267
                              总监
 7       徐枞巍              独立董事                             -             -
 8       李姚矿              独立董事                             -             -
 9        张珉               独立董事                             -             -
 10      张爱辉             监事会主席                            -             -
 11      耿双华                监事                               -             -
 12       张岚                 监事                               -             -
 13       何炜                副总裁                              -             -
 14      唐世彪               副总裁                              -             -
    注:以上统计持股数为个人直接持股。截至 2021 年末,上述人员间接持股情况如下:
董事长彭承志先生通过合肥琨腾、合肥鞭影、宁波琨腾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2,205,000 股;副
董事长赵勇先生通过合肥琨腾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1,218,000 股;监事会主席张爱辉先生通过
合肥琨腾、宁波琨腾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124,000 股;副总裁何炜先生通过合肥琨腾、宁波琨
腾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72,000 股;副总裁唐世彪先生通过宁波琨腾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60,000
股。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
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形,未发生股份减持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此页以下无正文)


                                         10
(此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高 震                 马   辉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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