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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盾量子: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2022-08-27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科大
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盾量子”)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国盾量子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专项核
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发生以下关联交易:
    公司拟与中电信量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信量子”)签订一份技
术服务合同,委托中电信量子提供一项平台测试方面的技术服务,合同金额预计
为 205.00 万元。自此往前追溯 12 个月,公司与中电信量子发生的交易金额为
10.73 万元(剔除已披露的与中电信量子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加上本次交易,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中电信量子及其他关联方发生采购的关联交易(剔除公
司已履行过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电信量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颖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1
    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6 日
    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一期 A3-812
    经营范围:量子通信网络建设和运营服务;量子通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云平台服务;云应
用基础软件服务;增值电信业务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
技术服务;通讯设备租赁及销售;网络设备租赁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说明
    中电信量子是国盾量子的参股公司,公司持股 36%,且公司董事长彭承志先
生、总裁应勇先生担任中电信量子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国盾量子与中电信量子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三)履约安排
    中电信量子系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致力于推进量子通
信网络建设和运营服务。中电信量子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双方在就上述交易签署合同后,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关联方中电信量子签订一份平台测试方面的技术服务合同,合同预
计金额为 205.00 万元。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情况与中电信量子签署具体的商业合同。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电信量子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的需要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
易是在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交易定价公允,遵循
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信誉,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


                                     2
续开展。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
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相关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的
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国盾量子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
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公
允,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国盾量子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此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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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高震                  马辉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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