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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盾量子: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2022-12-09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科大
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盾量子”)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国盾量子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发生以下关联交易:
    1、公司拟与浙江国盾量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国盾电力”)
签订产品销售合同,为浙江国盾电力提供量子通信相关产品,合同总金额预计不
超过 1,650.00 万元。
    2、公司拟与国科量子通信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量网”)及其子公
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为国科量网及其子公司提供量子通信相关
产品和技术服务,合同总金额预计不超过 550.00 万元。
    3、公司拟与武汉航天三江量子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江量通”)签订
产品销售合同,为三江量通提供量子通信相关产品,合同总金额预计不超过
1,000.00 万元。
    加上本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 12 个月,公司与关联方签订销售合同金额合
计 40,046,079.00 元,签订采购合同金额合计 4,094,519.74 元,提供服务合同
金额合计 5,612,872.80 元,接受服务合同金额合计 9,213,000.00 元,上述合同
合计金额共计 58,966,471.54 元(剔除公司已履行过股东大会的关联交易),达
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基于此,公司发生的上述关联交
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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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拟与中电信量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信量子”)签订量子
密话业务服务协议,根据中电信量子密话业务用户量,公司获得 2.76 元/户/月
(含税)的服务费用,合作期限一年。该业务的最终交易金额将根据中电信量子
密话业务实际用户量予以确定,基于此,该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浙江国盾量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浙江国盾量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文一西路 1818-2 号 10 幢 706-717 室
    法定代表人:盛殿新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6 月 1 日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量子计算技术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
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
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市场
营销策划;机械设备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
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
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国科量子通信网络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国科量子通信网络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芳春路 400 号 1 幢 3 层
    法定代表人:戚巍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10318.3216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11 月 29 日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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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量子计算技术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
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
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市场
营销策划;机械设备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
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
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武汉航天三江量子通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武汉航天三江量子通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佘飞虎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 年 3 月 28 日
    住所: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道十字东街 7 号(10)
    经营范围:量子通信应用产品研制开发、销售;量子通信网络集成与运营、
技术咨询服务;量子设备租赁;信息安全与智慧产业软硬件产品研制开发、销售;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设备、信息安全咨询及服务。(依法须经审批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中电信量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电信量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颖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6 日
    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一期 A3-812
    经营范围:量子通信网络建设和运营服务;量子通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云平台服务;云应
用基础软件服务;增值电信业务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
技术服务;通讯设备租赁及销售;网络设备租赁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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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关系说明
    浙江国盾电力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股 40%;公司股东中国科学院控股
有限公司、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潘建伟、彭承志同时持有国科量网的
股份,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分别为 5.69%、13.47%、8.24%和 2.11%,持有国科量
网的股份比例分别为 29.07%、14.54%、4.36%和 1.45%;公司副董事长王兵担任
国科量网的董事;三江量通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股 40%;中电信量子是国
盾量子的参股公司,公司持股 36%,且公司董事长彭承志先生、公司董事兼总裁
应勇先生担任中电信量子的董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国盾量子与浙江
国盾电力、国科量网、三江量通、中电信量子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三)履约安排
    浙江国盾电力定位是推动量子技术在电力领域的应用和研究,促进量子技术
成果转化,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进一步加快推动量子技术实用化产业化发展。上
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国科量网是国科控股为进一步推动量子通信实用化工作,代表中国科学院于
2016 年 11 月设立的量子保密通信网络建设和运营专业化公司,其定位是以公司
化方式进一步促进量子通信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进一步加快
推动量子通信实用化产业化发展。
    三江量通是武汉三江航天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隶属于中国航天
三江集团有限公司,其专注于信息安全领域,以量子保密通信为核心竞争力,为
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量子技术整体解决方案,致力于成为顶尖的信息安全设备提
供商和建设运营商。
    中电信量子是中国电信集团的控制子公司,致力于推进量子通信网络建设和
运营服务。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
易与浙江国盾电力、国科量网及其子公司、三江量通签署相应的销售合同、服务
合同。各方在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后,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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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因自身未来量子通信网络项目需要,浙江国盾电力、三江量通拟向公司采购
量子通信相关产品,国科量网及其子公司拟向公司采购量子通信相关产品和技术
服务,上述公司将分别与与签订相应的购销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对采购内容、
合同金额、产品交付要求、质量内容、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以及技术
服务内容、合同金额、服务要求、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进行约定,具体
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因中电信量子“量子密话业务”的需要,由公司为
其量子密话业务提供服务,双方将签订《量子密话业务服务协议》,对服务内容、
服务价格、服务要求、服务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进行约定,具体
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情况与浙江国盾电力、国科量网及其子公司、三江量通、
中电信量子签署具体的商业合同。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基
础上开展,有利提升公司产品销售规模、服务能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在正常市场交易条件
的基础上进行磋商后确定的,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
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
不会因此对上述某一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相关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的
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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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盾量子本次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
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国盾量子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此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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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高震                  马辉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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